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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的教義預覽

The Doctrines Of Grace

5天中的第4天

不可抗拒的恩典

我們是罪人,想分一杯羹——想與我們自己的救恩有分。但事實是,救恩從一開始就不是我們的。救恩是一份禮物⋯⋯是我們能收到最好的禮物。以弗所書 2:8-9 說:「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信心和悔改都是神所賜的⋯⋯別無他法。如果我們可以跟恩典扯上任何關係,那就不是恩典了(參閱使徒行傳11:18)。恩典的教義顯明神在我們所有人的生命裡有至高的旨意。我們今天要看的教義是神不可抗拒、持續到永遠的恩典。

我很少遇到將信主歸功於自己的基督徒。如果我遇見了,我可能會說他們並不真正了解罪的敗壞和神救贖的大能。剛信主的人心中有一種真實的恩典,令我們終其一生都想把所有的榮耀歸給神。如果我們有能力救自己,為什麼有的人聽了福音就相信,而有的人卻不信呢?難道是因為我們比那些不信的人更聰明、罪更少嗎?絕對不是。我們可以知道,我們不是靠著自己的作為得救,而是靠著神神聖的恩典。這就是所謂的不可抗拒的恩典。

恩典教義這個名稱有一個特定的緣由:一切都源於恩上加恩。神一旦吸引你並揭露你的罪,福音就會以一種完全不能抗拒的方式彰顯出來。這並不是說聖靈的每一個影響都是無法抗拒的——我們反倒要強調的是:聖靈在此屬天的揀選中,可以戰勝所有的阻力,造成無可抗拒的衝擊。這是真實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1:22-24 說:「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臘人是求智慧, 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 神要我們親近祂的呼召大有功效,勝過福音的阻力。 這種阻力與神的至高並非互相矛盾——無論如何,它更完全地展露出神的主權。神容許有阻力,然後選擇在最適當的時刻戰勝阻力(參考詩篇 115:3 和但以理書 4:35)。由此可見,不可抗拒的恩典絕不是意表神強迫我們違背自己的意願去相信祂並跟隨耶穌;相信、悔改和跟隨都是心甘情願的。基本上,如果我們說神強迫我們相信他,我們就自相矛盾(參考羅馬書 9:14-23)。

保羅以這點為範例的教導,在聖經中處處可見,持不同意見的人則會質疑神的旨意。保羅在羅馬書 9: 20-21 大聲回應: 「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我們的心何等邪惡,即使我們想要認識神,我們也無法照自己的意願去認識神。我們的罪何等骯髒污穢,令人目眩,除非神先把我們帶到祂面前,我們絕對無法見祂的面。不可抗拒的恩典是指神至高的作為不但勝過我們內心罪惡的悖逆,也呼召我們到基督面前,叫我們得救。要接受這不可抗拒的恩典,我們就必須充分認識自己是全然敗壞的。如果我們死在罪惡之中,因墮落的本性而無法歸於基督,那麼,除非神親自呼召我們,對付我們的悖逆,我們將永遠無法來到基督面前。羅馬書 8:7-8 說:「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所以,主張人可以利用自由來抗拒或接受神恩典,這個說法並不合聖經。聖經教導我們,屬肉體的人不能、也不會討神的喜歡。惟有透過神的介入——祂的旨意——以及祂賜給我們嶄新的、謙卑的本性,人才能討神的喜悅。正如查爾斯·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所說:「我們相信,重生、信主、成聖和信仰的工作並不是出於人自由意志和力量的作為,而是本於神大能、有功效和不可抗拒的恩典。」基督徒們,這個啟示應比得釋放更深遠。我們的肩上不再承受救恩沈重的壓力;相反地,我們的救恩掌握在永恆的天父手中⋯⋯恩上加恩地安穩在祂的手中。

~芮根·康山(Raegan Thornhill)


反思日誌:

1. 你曾聽過或學習過不可抗拒的恩典這條教義嗎?那時候你認為它是什麼意思?如果過去從未聽過,你在聽到時的第一個反應是什麼?為什麼這是一個需要理解的重要教義?

2. 你認為耶穌在約翰福音 3:5 所說的「從水和聖靈生」是什麼意思?你覺得從水而生在這段經文裡是什麼意思?今天閱讀的內容是否改變了你對此的了解?

3. 以西結書 36:25-27 這段經文如何描述重生的工作,並預示福音?


參閱更多關於不可抗拒的恩典 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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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計劃

The Doctrines Of Grace

這個為期五天的計畫深入研究恩典的教義。T.U.L.I.P. 是尊神的主權為大的神學標題。高舉神的恩典是恩典教義所表達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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