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與神學:約翰‧麥克阿瑟博士問答預覽
信徒與聖經應該有什麼樣的關係?
保羅在歌羅西書 3:16 說應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裏。」基督的道理就是聖經。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是祂向世界所啟示的話。 「存」的意思是「居住」或「以此為家」,而「豐豐富富地」更接地氣的翻譯是「奢華富裕地」。聖經應該融入信徒生活的各個層面,並掌管所有的思想、言語和行為(詩篇 119:11;馬太福音 13:9;腓立比書 2:16;提摩太後書 2:15)。
這個概念與以弗所書 5:18 所說的「被聖靈充滿」是平行的,因為兩者有相同的結果。在以弗所書 5:18 中,能力和動機的一切果效都是來自聖靈的充滿,在此則是「豐豐富富地存在」這幾個字。這二者其實是一件事。聖靈充滿那些被祂話語掌控的人。這裡強調的聖靈充滿不是某種狂喜的或情緒性的經驗,而是以服從聖經真理來穩定地掌控人生。
「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誡」(17 節)。詩篇在早期教會是用唱的。舊約的詩篇主要是將「詩章」配上曲調,但「詩章」一詞也用於一般的歌曲。 「頌詞」——可能是詩篇之外的讚美詩,詩篇是在讚美神,而這些頌詞聚焦於主耶穌基督。 「靈歌」——可能是個人見證的歌曲,抒發基督拯救之恩的真理。 「心被恩感歌頌神」——不只是公開的,而且也是私下的。
主自己既是信徒心中充滿詩歌的源頭,也是歌頌的對象。這種討神喜悅的音樂在獻聖殿的記載中可看得到,當時讚美的歌聲是如此地尊崇神,到一個地步祂的榮光降臨,充滿了聖殿(歷代志下 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