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與神學:約翰‧麥克阿瑟博士問答預覽
如果要愛鄰舍的話,那誰是我們的鄰舍呢?
路加福音 10:25 有一個非常了解誡命的律法師,他問耶穌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但當他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聖經告訴我們他「想要顯明自己有理」(29 節)。這透露了那個人自以為義的性格,以及他想試探基督的欲望。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普遍想法是,只有義人才是鄰舍。他們認為,惡人——包括公認的罪人(如稅吏和娼妓)、外邦人,尤其是撒瑪利亞人——應該受到恨惡,因為這些人是神的敵人。他們引用詩篇 139:21-22 來證明自己是對的。正如這段經文所説的,恨惡邪惡無疑是熱愛正義的必然結果。但真正的義人對罪人的「恨惡」並不是惡毒的敵意。
那是正義凜然地憎恨一切的卑劣與腐敗,而不是針對個人的懷恨與嫌棄。敬虔的恨惡所標誌的,是對罪人的處境感到心碎、悲傷。如同耶穌在這裡和其他地方所教導的(路加福音 6:27-36;馬太福音 5:44-48),它也受到真愛的調和。法利賽人把對惡人的敵意提升到 一種美德的地位,它實際上就抵消了第二條誡命。耶穌對這位律法師的回答推翻了法利賽人仇恨敵人的藉口。
耶穌將一個聖殿協助祭司工作的利未人,對比一個受人鄙視但救助傷者的撒瑪利亞人,翻轉了律法師原來的問題(29 節)。律法師認為別人有責任來證明他們是他的鄰舍。耶穌的回答則清楚地說明每個人都有責任去成為其他人的鄰舍——對那些有需要的人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