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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與神學:約翰‧麥克阿瑟博士問答預覽

Faith and Theology: Dr. John MacArthur Q&A

21天中的第12天

耶穌在審判中有宣稱自己是神嗎?

在馬可福音 14:61 中,大祭司該亞法問耶穌是否是「基督」,因為耶穌宣稱自己是應許中的彌賽亞。 「那當稱頌者的兒子」清楚地指出耶穌自稱是神。這是新約中唯一的一次使用這種說法,也是猶太人避免直接稱呼神名字的例子。耶穌承認自己的彌賽亞之職和神性(參考路加福音 4:18-21;約翰福音 4:25-26,5:17-18,8:58)總是引起猶太領袖的強烈反對(約翰福音 5:19-47,8:16-19,10:29-39)。顯然,大祭司問這個問題是希望耶穌承認這一點,如此他們就有機會能正式指控祂褻瀆神的罪行。

馬可福音‬ ‭14‬:‭62‬ 耶穌回答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我是」是一個明確、毫不含糊的聲明,表明祂是昔在、今在的彌賽亞,而「人子」是當時公認的彌賽亞頭銜,耶穌在福音書中用了 80 多次來稱自己。此處祂引用了詩篇 110:1 和但以理書 7:13(參考啟示錄 1:13,14:14)。祂還補充說,祂得榮耀之後的位份是在神寶座旁邊——「那權能者的右邊」。耶穌説的「權能者」是另一種對神的稱謂。

人們了解耶穌在宣告什麼,因為我們看到大祭司「撕開了衣服」(63 節),這是當時禮俗上的一種舉動,而他們在此矯揉造作,為了斷定耶穌羞辱了神之名,故意表現出他們的悲傷和憤慨(參考創世記 37:29;利未記 10:6;約伯記 1:20;使徒行傳 14:13-14)。嚴格來說,耶穌說的並不是「僭妄的話」(64 節)或褻瀆神的名(利未記 24:10-23),但該亞法認為耶穌聲稱自己擁有與神同等的能力和君權就是褻瀆了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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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 and Theology: Dr. John MacArthur Q&A

約翰·麥克阿瑟博士回答有關信仰、神學和教義的問題。每天的閱讀都包括額外的經文研習,以便更深入地了解當天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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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牧師及 Thomas Nelson 出版社提供這個讀經計畫。若想獲得更多資訊,請瀏覽:https://bibl.es/MacarthurBible21day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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