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與神學:約翰‧麥克阿瑟博士問答預覽
外邦人如何得以進入神的家?
歷史上,外邦人(「未受割禮之人」)經歷了兩種類型的疏離。第一種是社會性的,起因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已存在數千年的仇恨。猶太人認為外邦人是被摒棄的,是嘲諷和恥辱的對象。第二種,也是更重要的疏離類型,是屬靈的,因為外邦人的族類在 5 種不同的方面與神隔絕(以弗所書 2:11-12)。
1)他們「與基督(彌賽亞)無關」,沒有救主和拯救者,也不知道神的旨意與命定。
2)他們是「在以色列國民以外」。神的選民猶太人是一個以神自己為最高君王和主宰的民族,也因此受益於神獨特的祝福和保護中。
3)外邦人「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無法享受神在聖約應許賜給祂子民的土地、祭司、人民、民族、國度,和一位王,並且對那些相信這王的人,祂賜下永生和天堂。
4)他們「沒有指望」,因為他們沒有被賜予神的應許。
5)他們「在世上⋯⋯沒有神」。雖然外邦人有許多假神,但他們不認識真神是因為他們不要祂。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以弗所書 2:13)。 「遠離的人」是在猶太律法師的文稿中常用來稱呼那些與真神隔離的外邦人(以賽亞書 57:19;使徒行傳 2:39)。凡相信基督是唯一拯救的人——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會與神在靈裏聯合,並有親密的關係。這就是哥林多後書 5:18-21 所說的和好。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贖,洗去了罪的刑罰,最終甚至除去罪的出現。 「他⋯⋯自己」(以弗所書 2:14-15)。基督透過祂的死,廢除了舊約中一些將猶太人與外邦人分開的特殊的禮儀條例、節期和獻祭。然而,神的道德律(如十誡所總結的,羅馬書 2:15 說已刻在所有人的心裏)並沒有被廢除,而是被納入新約中,因為道德律反映了祂自己的聖潔的本質(馬太福音 5:17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