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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耶穌的七個「神蹟」與七個「我是」預覽

The Book Of John | The 7 "Signs" And The 7 "I AM's" Of Jesus

7天中的第5天

「耶穌行走在水面上」

列王記下第 6 章記載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小故事,講到以利沙如何使一個斧頭在水中浮起。也許你會問,它為什麼會浮出水面?但首先,我們必須記住,在我們主的事工及在跟隨祂的門徒中,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的職分與神蹟都是要證實上帝的使者就是要傳達祂的旨意。

但是,為什麼要用這把借來的斧頭呢?為什麼以利沙要丟一根樹枝,使它浮起來呢?嗯,這是一個深奧的問題。就像摩西出埃及時,在瑪拉(這地名是苦水的意思)丟了一塊木頭到水中,以利沙在這裡是丟了一根樹枝。摩西所丟的木頭挽救了當地的水質,象徵上帝應許要醫治祂的子民。本質上來說,上帝是在以一個醫治的應許來扭轉祂子民所犯的過錯。

然而,一不小心把東西弄丟了,就像這把斧頭,這在猶太人的文化與觀念裡是很嚴重的過失,因為管理的職分,以及照料好別人的東西是他們根深蒂固的信念。而以利沙以一根樹枝神奇地彌補了這個過錯。

因此,與其問這把斧頭何以浮出水面,我們應該要問:「為什麼要用一根樹枝?」我們也應該問:「耶穌為什麼可以漂浮在水面上行走?」這些事件的發生,都是為了彰顯福音。在新約聖經中,木頭相當於十字架,為的是除去罪孽。水相當於永生(為了洗淨亞當的原罪——也就是說,那個「斧頭」就是亞當的原罪)。在基督裡的永生就像以利沙丟的那根樹枝一樣,能扭轉和除去的不只是最微不足道的過犯,連靈裡的死亡這個最嚴重的後果也包括在內。

關於此計劃

The Book Of John | The 7 "Signs" And The 7 "I AM's" Of Jesus

約翰福音可以分段成四個部分:引言(約翰福音 1:1-18),神蹟篇(1:19-12:50),榮耀篇(13:1-20:31)和結語(第 21 章)。在這七天的讀經計畫中,我們會研讀耶穌所行的七個「神蹟」以及祂所說的七個「我是」,闡明約翰如何用這卷書的結構,來幫助讀者明白耶穌成就了先知以利沙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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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非常感謝 Garden City Project 與 Chris Jones 提供這個讀經計畫。若想知道更多資訊,請瀏覽: http://www.gardencityprojec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