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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人負責並「為」他人負責
我們對別人負責及 為 我們自己負責。加拉太書6:2 (和合本) 如此說:「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這節經文闡明了我們對彼此的責任。
許多時候,他人會遇上無法承受的「重擔」。他們沒有足夠的力量、資源或知識來背負這些擔子,他們需要幫助。捨己為人去為他們 做不來 的事,彰顯出基督犧牲的愛。這就是基督為我們所作的,祂做了我們自己做不來的事;祂拯救了我們。這就是祂「對」我們負的責任。
另一方面,加拉太書 6:5 說:「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每個人都有唯獨他/她自己才能承擔的責任。這些專屬的「擔子」 需要我們每天去面對,並努力去解決問題。毋人能代我們作些什麼,我們必須全情投入去擔起自己的擔子 。
希臘文中重擔 和 擔子 讓我們了解到這些經文背後的意義。希臘詞語 重擔 的意思是「超重的負荷」,或者是沉重得把我們壓垮的負累。這些負累就像巨石一樣,足以壓碎我們。我們不應自以為能擔得起如此一塊巨石!它會折斷我們的脊背。要處理這些巨石——它們就是生活中的危機和悲慘時刻,我們是需要幫助的。
相反地,希臘文中 擔子 的意思是「貨物」 ,或「每日辛勞的負擔」。這個詞語是用來描述我們每天都要做的事情。擔子就像背包,是可以擔得起的,我們應該背上自己的背包。上帝期望我們處理好自己的感受、態度和行為,還有祂所交給我們每個人的責任,即使這一切都是需要我們去付出努力的。
當人把自己的「巨石」看作「日常負擔」而拒絕別人援手,或者把自己的「日常負擔」看作是不應承擔的巨石,都出現了問題。這兩種情況都帶來不良的結果:要麽是永久的痛苦,要麽就是不負責任。
為免繼續留在痛苦中或變得不負責任,我們需要決定「我」是什麼,我的責任界限在那裡,別人的責任界限又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