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師陪你吃靈食——利未記Sample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很高興,我們繼續進入利未記靈修的時段。今天我們靈修的進度是《利未記》第五章第一到第六節。我相信當您讀完這段經文,馬上就會發現今天的進度和前面幾章的內容很大的不同,那就是在這章,作者把犯的錯誤用列舉的方式告訴百姓們,以下這些實例,就是犯罪要贖罪的典型、具體的內容。
一開始呢提到,假如有人聽到發誓的聲音,而沒有正確的操作…… 如何如何。有時候我們讀到這裡就發現有困難,其實,假如我們讀經遇到困難的時候,看看不同的譯本是一個滿好的方法。這段經文假如您看看現代中文譯本,那麼這個翻譯本,就把這段經文講得更清楚、更口語。其實這段經文講的是:當一個人假如被傳喚到法庭上作證,但是這個見證人沒有把他所看見、所聽見的,按實跟法官報告,那麼這樣子的做法就犯了罪了。換句話說,見證人沒有真實的作見證,甚至歪曲見證,那麼這個是當時一個非常錯誤的做法。直到今天,這當然也是一個錯誤的做法。
第二個段落是講到摸了一些不潔淨的東西 (屍體…等等)。這一個的不潔淨,指得不是衛生的角度來看的,而是指禮儀上的不潔淨,那麼這樣的人也要贖罪。
之後,第三點講到,若是起誓 (發誓) 沒有經過仔細思考,就開始起誓,那麼這個不經大腦的言語的態度啊,不管帶來的後果是好、是壞,這樣的態度也是在言語上的不完全,也需要贖罪。
好啦,舉了這三個例子,在第五節其實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則,是講贖罪怎麼進行之前,犯罪的人、犯過錯的人一定要注意的。什麼事呢?第五節說,他在獻贖罪祭之前,必須要承認他所犯的罪。這一個原則實在是非常重要,因為假如一個人不知道自己犯罪,或者不承認自己犯罪,完全沒有悔改的心的話,獻贖罪祭最高的目的就是-『使人知罪,然後不再犯罪』的這個最高目的就不可能達到了。所以假如沒有這樣悔改之心的人,不論如同下文所講的,你獻什麼祭物,其實意義就失去了。
弟兄姊妹,這段經文雖然是千古之前寫成,但是,這個原則在今天的教會生活中其實是一樣通行的,那就是:一個人難免會犯錯,求主幫助我們,當我們在屬靈的生活、屬靈的操作過程中,犯了錯之後,我們:
第一、要知道我們所犯的;
第二、也要承認我們所犯的。
『知道』和『承認』是一個真正贖罪的人必須具備的心態。有了這兩種心態,我們再去談贖罪、如何贖罪。那麼,當然贖罪是一個補償的行動,在這段經文提到了在當年的文化背景中,要獻不同的祭物。在我們今天的文化背景中,也應該有所補償的行為。以後的經文就會更清楚講到在不同的環境、不同的處境之中,我們假如有些什麼東西做錯了,應該如何補償。
今天我們的靈修時間先到這裡,讓我們今天做一個知道我們做錯、承認我們做錯、也樂意改過 (悔改)、走回正道的人。願神的話語幫助你,今天過一個敬虔的一天,神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