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師陪你吃靈食——尼希米記Sample
守約者必然的表達
滁師說: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今天我們的靈修已經進行到第十章的最後一個段落,今天是從第三十二到三十九節。
這段經文承接著第十章的,講到這些願意歸回神律法、遵行神律法的人,就由尼希米帶頭,以及祭司利未人和百姓中的領袖,在一個文件中蓋印,表達自己的忠心歸回;
然後又記載了眾百姓 (因人數眾多) 不能夠在文件上蓋印,但是他們的口頭表達向神立誓要遵行神的律法; 然後遵行神的律法當中特別強調三樣事情:第一個是兒女婚嫁的問題,背後講的是價值觀的堅持。之後又講到安息日不做買賣,這個是商業行為,以及神的律法要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的教導。第三個講到安息年,就把債務一筆勾銷,代表著社會結構也要按著神的心意進行改革。
這些講完了之後就是今天的內容。今天的內容是一段長的經文,記載著其實只有一個主題,那就是一個立約者一定會、做必須要做的,就是:在他的財務上願意榮耀神。這裡講到財務上的榮耀就是把聖殿中所需要的歸給神,提到好多不一樣的項目。
第一個項目就是將所得的要照顧聖殿裡面的需要。
第二個講到的是聖殿獻祭要用木材,所以有人就奉獻木材,使得這個獻祭的過程能夠有所供應,而且順利。
第三個講到就是頭生的、初熟的果子這個觀念。這是在摩西律法裡面很重要的,凡是初熟的植物的收成,或者是頭生的、動物的這個牲畜的這個的出生,都要歸給神的。經文中也特別講到,長子歸給神,這裡的意思是要讓長子在聖殿中也要有事奉的角色。
所有的這些,其實都背後講出了一個重要的原則:一個真正守約的人,如昨天我們所提的,除了價值觀上遵守神的教導,除了在日常生活中落實,還有在社會結構中來榮耀神之外,每一個人為了神家中的需要,他們在財務上願意甘心樂意的將自己所得的,按照神的吩咐,歸回神的殿中。這樣,那麼就能表達出,一個真正守約者在行動中落實了神的律法。
每次提到金錢或物質上面的奉獻的時候,我們常常會覺得:難道神就是用這個來看我們是不是忠心嗎?其實剛好相反,不是因為我們把錢送進神的家中,就證明我們忠心,反而是倒過來,是因為我們忠心,所以甘心樂意將我們所有的按照神的定規送入神的家中。
今天的經文的最後一個段落就提到要將十分之一送入神的家中。利未人需要十分之一的支持,不過利未人本身接受了十分之一之後,也要將他們所接受的十分之一也要獻出來,那代表著這是一個群體都遵守的原則。
當我們願意守約的時候,不管我們的經濟力量有多少,神看重我們的心意,願意遵守神的律法,不只是在生活行為,更是在我們的財務管理中,按照神的旨意,過一個奉獻的生活,也是一個蒙福的生活。這段經文不只是尼希米時代應該如此遵行,其實歷世歷代神的百姓、歷世歷代教會中的聖徒都是如此遵行,而且這是一個蒙福的途徑。尼希米的群體真正歸回神之後,就這樣行出來。懇求主,今天我們所有歸回耶穌基督救恩的子弟們、弟兄姊妹們,也如此過生活,因為我們的財寶在哪裡,我們的心也在哪裡。
願主帶領我們,讓我們這個甘心樂意的心,就藉著這個財寶的歸回,明明白白的在神面前顯明。
願神祝福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