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瑪竇福音 18

18
自謙若孩天國為大
1那時候門徒上前來問耶穌說:「依你的意見,天國內,誰是最大的呢?」 2耶穌叫過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立在門徒當中, 3就說:「我實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頭,變化的如同小孩子一樣,你們不能入天國。 4#18:4 天國與世國不同:世國以權位勢力,富貴名譽為尚;天國以謙遜誠實,專務內修為貴。人心愈謙下,在天主眼中,乃愈光榮。孩提之童,無詐無虞,一片天真,是奉教人當效法的表樣。耶穌以此詔宗徒,意深遠矣!不拘誰,若自謙自下,如同這小孩子一樣,這個人在天國才是最大的。 5#18:5 收留一個小孩,就是收留我:小孩不但指幼稚小兒,凡煢獨無告,衰老殘廢之人,都包括在內。聖教會所創慈善事業,如:義學、醫院、育嬰堂等,皆基於耶穌此言;非出於全能天主之口,安有如此神效。誰為我的名字,收留這樣的小孩子一個,就是收留我; 6誰若引誘這信我的小孩子當中的一個,犯了罪,不如把磨磐石,繫在他脖頸上,沉他在深海裏。」
遠避罪機
7「世界因為有引人犯罪的事,是該受禍的!犯罪的緣引,固然是不能免的;但引人犯罪的人,是該受禍的! 8#18:8 言:引你犯罪的人物,雖與你有手足眼目的關係,也該發很心,斷絕離開,切不可因小失大,貪目前之樂,貽永遠之悔。若是你的手,或是你的腳,引你犯罪,你該砍下他來,扔了他:你少一隻手,或少一隻腳,入于(常)生,比有兩手兩腳,被投于永火,為你更好。 9若是你的眼引你犯罪,你剜出他來,扔了他,有一隻眼入于(常)生,比帶着雙眼被投于(永)火的地獄,為你更好。」
護守天神
10「你們小心,不要輕慢這小孩子當中的一個,因為我告訴你們:他們的天神在天上,常見天上我父的面。 11人子來,是特為救喪失的人。」
善牧尋羊
12「你們的意見如何?若是一個人有一百隻羊,有一隻失迷了,他豈不留下這九十九隻在山裏,自己去找那失迷的麼? 13幸而找着了,我實告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比為那九十九隻沒有失迷的,更覺喜歡。 14你們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他不願意這小孩子有一個喪失的。」
勸善規過
15「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去在背地責備他;他若聽了你,你就得了你的弟兄。 16他若不聽你,你就再邀一兩個人同去,為的藉着兩三個人作證的話,凡事可以定準。 17他若不聽他們,你就稟明教會;他若不聽教會,就該看他如外教,如稅司一般。 18我實告訴你們:凡你們在世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捆綁;你們在世上所解釋的,在天上也解釋。」
同心祈禱吾主與偕
19「我還給你們說:若你們當中有兩個人,在世上同心合意的,求不拘什麼事,在天我父,必允他們。 20因為那裏有兩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處#18:20 或為祈禱或為議事。,那裏就有我在他們當中。」
21那時伯多祿上前來向耶穌說:「主!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當寛恕他幾次呢?可以到七次麼?」 22耶穌說:「我不給你說#18:22 給你限定。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18:22 即不拘次數之意。
君王討債喻
23 # 18:23-35 我們得罪天主,傷天主的光榮,罪極重大,真如欠天主債,千萬之多;別人得罪我們,事皆微小,亦如欠小數之債。天主既寛免了我們的重罪,我們不該寛免別人的小過失麼?記仇之人,當取主言,三復思之。 「所以天國就像一個君王,要同他的臣僕算賬。 24算賬才起頭,有人送了一個欠他一萬元寶的來。 25因為他還不起,他主人就命把他及他的妻子兒女,並他一切所有的,都賣了還賬。 26那僕人就跪下求主人說:請容忍我,我將來必要全還。 27主人憐惜那僕人,就放他走了,並且賬也不要了。 28那僕人一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一百小銀錢,他就掐住他的嗓喉說:你還我的賬罷! 29他這同伴就跪下求他說:請容忍我,我將來必要全還。 30但他不願意,去把他下在監裏,等到他還清所欠的。 31那別的同伴,見了所行的這事,就很難過,去把這事全稟明了主人。 32主人就傳上他來,給他說:刁惡的僕啊!因為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寛免了; 33你不該可憐你的同伴,如同我可憐你一樣麼? 34主人就發着怒,將他交了刑官,直到他全還了所欠的賬。 35你們不拘誰,若不從心裏寛恕自己的弟兄,我天上的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Արդեն Ընտրված.

聖瑪竇福音 18: 蕭靜山注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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