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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師陪你吃靈食——利未記Muestra

滁師陪你吃靈食——利未記

DÍA 8 DE 93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很高興,我們又在空中見面了。今天我們的靈修進度是《利未記》第四章十三到二十六節。在這個段落裡面,其實包括了兩類的贖罪祭。

第一類贖罪祭是提到,假如百姓這個會眾犯了罪,應該怎麼贖罪。會眾犯罪,這個事態就嚴重了,會眾犯罪時,贖罪的方法,根據這段經文,就和昨天的進度。祭司犯罪,贖罪的規定是完全一樣的。因為這個會眾犯罪的確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那麼細節我就不要再重複了。

第二類是指在官長犯罪又要怎麼樣贖罪呢?比起祭司和會眾,官長犯罪的贖罪方式就稍微簡單一點,是以公山羊來贖罪的。

在這段經文裡面,不論之前的用牛犢贖罪(公牛犢),或者這一段經文提到的公山羊的贖罪,有一個重要的觀念我想我們應該要今天思想一下,那就是:這些經文都強調是『犯罪者在不知道』的情形之下犯罪的。華人有一句話喔,說:『不知者無罪啊』。既然他不知道而誤犯,又不是存心的,那為什麼還要贖罪呢?好,這個觀念,我們今天就一起來澄清一下。

我舉個例子來說明。有一個從德國來的朋友,這個朋友在德國呢生活了很久,已經習慣於德國的生活型態,包括開車的方式。您知道在德國高速公路開車是沒有速限的,隨便你開多快都可以。那麼這位朋友一來到台灣,就馬上租了一部車,租了車之後,馬上就開到高速公路。那麼他對台灣的情況又不怎麼了解,那我們在高速公路上都有速限牌,一百一十公里是速限。不過對他來講,這個速限牌沒有意義的,因為在他的處境裡面喔,根本沒這回事。所以他開車就猛踩油門就衝了,沒多久,馬上交通警察就把他逮住啦,馬上罰款。他說:「為什麼罰我呢?」警察說:「當然是要罰,因為速限一百一,你沒看到嗎?」對他來講喔,進入台灣這個新的狀態,他真是不知道一百一是速限。不過我請問你,他要不要罰?該不該罰?當然該罰啊。所以不知道犯罪,要不要贖罪呢?當然要贖罪啊。那麼更重要的是這樣,那麼這個德國朋友,來到台灣,不知道開車的速限,於是就開了超速,在高速公路上奔馳,更重要的,假如警察罰了他,其實是對他好的。因為這樣子的快速奔馳,在台灣的處境非常危險。所以警察給他罰單,於是他就要交罰款,這個罰款對他,其實是一個良性的幫助。

假如我們能了解這一點,那麼用這個思維來思考贖罪祭,在不經意的情形中犯罪,但是神還是要百姓也好、官長也好、祭司也好,獻上贖罪祭,背後的原因就在這裡。因為就算當時百姓不知道這是冒犯了神聖潔的規定,是犯罪,那麼神說:你還是要贖罪,付出一個代價,因著付出這個贖罪祭的代價,其實就是間接神提醒了祭司、官長、百姓:你要注意與聖潔的神相處要非常謹慎。那麼提醒了,也禁止了將來犯更大罪的可能性。

所以,當我們提到『贖罪祭』這個觀念的時候呢,千萬不要以為這是神好像要找人麻煩,其實完全不是,剛好完全相反,是神使得人及早,還沒有犯下不可逆轉的罪惡之前,神已經提醒百姓獻上贖罪祭、提醒你付出代價,使你就在這樣的錯誤之中停止,更是要回轉。

今天我們看這些經文,不只是在當代的文化中要了解他們,更是回到我們今天的教會生活,其實息息相關,是嘛。《利未記》不只是古舊經文,其實這個屬靈道理是一以貫之。今天我們來思考贖罪祭的時候,也求主給我們一個這樣尋道和遵守真道的心,從中得著生命的更新和改變。

願神今天藉著這段經文,更新你的生命、更新我的生命,使我們在不知道假如犯了錯之後,神能夠提醒我們,於是我們就停止在這樣的錯誤,從這個錯誤中回轉,重新與神,也與這個群體和好,於是我們就可以過一個合神心意,蒙神賜福的生活。

願神今天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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