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師陪你吃靈食——利未記Muestra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今天我們《利未記》的靈修會接續昨天對於祭司的一些限制。今天的段落是在二十一章針對大祭司的一些限制,這段限制是什麼呢?就是當大祭司擔任大祭司職責的時候,他必須要專心完成他的職責來扮演大祭司的角色。所以,在大祭司的家中假如有些什麼哀傷的事情的時候,大祭司必須要先完成他祭司的職分,在這裡就警戒大祭司說,遇到這種哀傷的場合,他必須不可以蓬頭散髮、撕裂衣服。「蓬頭散髮」、「撕裂衣服」這些是當時以色列民遇到哀傷情況特別有人去世這種的情況之中,表達哀傷、表達悲哀的一些行動。但是,作為大祭司,假如他遇到這種場合也不可以這樣子。
對於追悼的事情,作為大祭司就更要謹慎,連去世的人是他的父母,他也不能夠參與這種追悼的行為。假如他現在擔任大祭司,似乎就有許多的限制。
接下來的段落就講到不只是哀傷的場合,喜樂的場合大祭司也是有限制的。譬如,這裡就限定了他婚姻的對象必須是本族,就是利未支派的處女,否則他所生出來的後代,就失去了做大祭司的資格,那麼就是經文這裡所講的「他的兒女就被他辱沒了」,或者說「他辱沒了他的兒女」,意思就是這樣生出來的兒女,那麼當然是兒子,就失去了做祭司的資格。
有時候我們會想:「哇~ 這個大祭司為什麼遇到這麼多的限制,難道自己的父母去世了,也不能夠為此舉哀嘛?」那麼在人間的情景裡面,其實我們想一想,這裡面就是一種價值觀的比較,是嘛?在我們華人傳統裡面,我們有幾句話,從這裡可以幫助我們想一想這段經文,我們說,「犧牲小我、完成大我」;我們說,「忠孝不能兩全」,就必須「捨孝而盡忠」;或者說「大義滅親」,這一類的說法,其實背後都是做價值觀的比較,小我重要還是大我重要呢?大我重要,於是就犧牲小我完成大我,是嘛?忠和孝哪一個重要呢?忠比較重要,所以不能兩全就只能取忠而捨孝。大義就必須滅親,親人很重要,不過在公義的前面,我們也必須追尋公義,放下親屬之情。
其實人間都有這種價值觀的比較,何況現在大祭司的職責,和他人倫的責任之間的比較,就不是人間的比較,這是一個「神的國度」和「人間倫理」兩個層面的比較。當然,神看中人間的倫理,只是來到神的國度這個比較的標準的時候,我們就必定會了解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必須放下比較狹義的標準來遵循更廣義的理想。所以大祭司受限制是有原因的,這個原因就是為了神的國度,作為一個事奉神的人,他必須放下一些東西。
對今天的教會弟兄姊妹而言,其實我們現在信了耶穌,都有祭司的職分,是嗎?我們是耶穌基督的祭司,於是我們都是事奉神的人,不管我們是全職、帶職、義務的、是受薪的,其實我們都是事奉神的人,在不同場合、不同的領域擔任不同的角色。那麼在這個事奉神的過程中,我們不斷地也必須做價值觀的比較,那就是在取捨之間,到底神要我做什麼樣的取捨。
求神幫助你今天在做取捨的時候,了解到「神的國度」往往是高於「人間的倫理」。神不是要我們違反人間倫理,只是看到神的國度的時候,我們更應該重新評估、考慮我們人間的價值是不是應該放棄,為了神的緣故。於是大祭司為神的事奉就放下了一些人間的倫理標準。
懇求神帶領你今天也能夠在這樣的一個抉擇中,做出一個合神心意的抉擇,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