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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師陪你吃靈食——利未記Muestra

滁師陪你吃靈食——利未記

DÍA 57 DE 93

弟兄姊妹,平安

今天我們的靈修進度要繼續從第十八章來思考。昨天我們提到十八章有兩個重要的單元,第一個是提到在性倫理上的神的規定。今天我們要進入第二個單元,那就是有關於崇拜方面神的心意是如何。

因為在這一章裡面特別提到,神禁止祂的百姓要把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給摩洛。這是什麼意思呢?這個是在當地這個異教風氣裡面,他們有一種風俗,就是把自己的兒女燒了獻給他們的神明,那麼神絕對禁止這件事情發生在祂的百姓身上。

其實背後有兩個很重要的原因:

第一個,正如我們以前一再提到的,我們尊榮神必須尊重神所創造的、尊重屬於神的。兒女這樣的一個觀念,在聖經裡面不是只屬於父母,兒女更是屬於神的,因為是從神而來的生命。因此兒女只是交管給父母的屬於神的產業,因此我們假如把兒女獻給邪神,把他用火焚燒,不只是「殘忍」這個觀念,更是在這裡就不尊重神的創造,這個意思就是也就不尊榮神,因此神在這裡就訂下這一個的條例。

第二,不只是所有權的問題,在這段經文裡面,也給我們看見若是神的百姓,這樣子去做,那麼就犯了一個更是褻瀆神的行為,就是用別的神明取代了耶和華。那麼在《詩篇》十六篇第四節有一節非常清楚的經文教導我們:「以別人取代耶和華的,那人的愁苦必加增。」這種把神的地位降低,用別的任何東西,譬如,這裡所提到的摩洛來取代耶和華最崇高的位置,這樣做的人,這個神的百姓,愁苦必定加增。這裡面給我們看見的是一個順位的問題。神永遠是在百姓心中、永遠是在神百姓的生活中占最高位置的。假如我們把其他順位的任何對象放在神的位子,那麼神就等於降格了。這一個人的人生次序就開始亂了,於是愁苦必定加增。那麼神不願意祂的百姓愁苦必定加增,所以在這一個段落裡面,非常清楚的要他們分開邪神和真神之間的差別。

我記得我小時候,有時候調皮搗蛋,我的父母教我們小孩子穿衣服呢必須要扣扣子的時候,要從第一個扣子開始扣,然後這樣扣下去衣服就穿好了。那調皮搗蛋的我有時候就不聽話,就是故意要從中間扣,結果往上一扣、往下一扣,喔這裡多一顆,那裏少一顆。為什麼呢?因為第一顆扣子的位置沒有放在第一顆,這個背後就是同一個真理啦。人生最重要的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那麼人的生活、生命就會通順。否則以別神、別的任何東西取代了神的位置,愁苦就必定加增。

這個屬靈的原則在《利未記》這裡是藉著一個禁令表達出來的。那麼對今天每一位在新約時代、在教會中生活的神的兒女而言,同樣的原則其實正是能夠落實在我們的生命之中,那就是:讓神居首位。第一位在第一位的重要位子,所有其他的順位就清楚了、就順啦。於是我們的人生就更加經歷神的平順和神所賜的平安。

願神帶領你今天以神為首位,於是就能夠過一個、經歷一個神同行的、蒙福的一天。每一天都蒙福,我們的一生就能經歷神的同行。

願主祝福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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