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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ans

16天中的第15天

先求神的國

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羅馬書 15:1-2

為什麼我們有責任去擔當軟弱人的失敗?如果我想做的事並沒有罪,難道我沒有權利做自己開心的事嗎?為什麼我的自由要因為別人不同意而被限制?

保羅告訴我們這樣的態度是自私的,他督促我們以耶穌為我們的榜樣。雖然祂本是神,應該被當作神來崇拜,但祂謙卑自己,以人的形象來到世上。祂不但沒有用祂的大能打敗所有的仇敵,祂還甘願讓他們凌辱祂甚至殺了祂,為的就是遵行天父要祂做的(腓力比書 2:4-8)。我們面前是如此這般的榜樣,那麼我們放棄自己一些擾人的特權時,就不應該有所抱怨。

那是不是說這些唱反調的人,總是可以隨心所欲呢?不是的。保羅在這裡說,不論是堅固的人還是軟弱的人,都不可以互相論斷。雙方都可以照自己的想法來討神喜悅,但都不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強加在對方的身上(羅馬書 14:1-6)。

其實,在某些情況下,堅持立場是對的,就像保羅他反對猶太基督徒不願意和外邦基督徒同席吃飯。在那種情況下,猶太基督徒是軟弱的,但保羅並沒有遷就於他們的顧忌。

然而,保羅對堅固的人說,如果他們的行為傷害到軟弱人的信心,那麼他們就應該甘願放棄一些自己的自由。造就他人比愉悅自己來的更重要。我們不應該為了滿足自己的自由,而造成別人遠離了基督。我們應該為群體的好處著想,而不是只想自己的權利。

因此,保羅不是說堅強的永遠都要對軟弱的讓步。重點在於,神的國比個人的權利更重要。 引人歸主比做自己喜歡的事更重要。這是保羅的生活原則,就像他在歌林多前書 9:19-23 說的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做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做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做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做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我們能否效法保羅和耶穌為我們樹立的榜樣?

關於此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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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讀經計畫將帶領你讀整卷的羅馬書,一天讀一章。在每天的章節中,會選一段經文作為當天的默想。整個讀經計畫的主題,包括了信心、稱義的生活和教會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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