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神学:疑难解答预览
耶稣在受审时有没有宣称自己是神?
在马可福音14:61,大祭司该亚法问耶稣他是不是“基督”,说的是耶稣自称为神所应许的弥赛亚;“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则显然是指耶稣自称为神。“那当称颂者”这一表达方式在新约里只出现在此处,是犹太人为了避免直呼神的名字而使用的称号。耶稣因接受自己作为弥赛亚和神的身份(见路加福音4:18–21;约翰福音4:25–26; 5:17–18; 8:58)而招致犹太领袖的一贯强烈反对(约翰福音5:19–47; 8:16–19; 10:29–39)。大祭司在此处问这问题,很显然是希望耶稣会予以肯定的答复,以得到把柄来正式控告耶稣亵渎神。
耶稣回答“我是”(62节),毫不含糊地宣告自己从过去到现在都既是弥赛亚,也是“人子”——这是众所周知的弥赛亚称号,而耶稣在四本福音书里以此称号自称超过80次,并在这里用它来影射诗篇110:1和但以理书7:13(见启示录1:13; 14:14)。他还进一步说,他荣耀的位置就在神的宝座旁(“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那全能者”指的也是神。
大祭司很显然听懂耶稣的宣告——他依照礼俗“撕开衣服”(63节),对耶稣好似玷污了神的名装出一副悲愤填膺的样子(见创世记37:29;利未记10:6;约伯记1:20;使徒行传14:13, 19)。严格来说,耶稣说的不算是“僭妄的话”(64节),也不是对神大不敬(利未记24:10–23),但该亚法却这么认为,因为耶稣自称有与神同等的能力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