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1:10-23

申命记 21:10-23 新标点和合本, 神版 (CUNPSS-神)

「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们去。 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 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她便要剃头发,修指甲, 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然后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后来你若不喜悦她,就要由她随意出去,决不可为钱卖她,也不可当婢女待她,因为你玷污了她。」 「人若有二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的、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 到了把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时候,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以上, 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为长子,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因这儿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长子的名分本当归他。」 「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 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 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 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以色列 众人都要听见害怕。」 「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 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诅的。

申命记 21:10-23 当代译本 (CCB)

“你们和敌人交战时,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会把敌人交给你们,使他们成为你们的俘虏。 如果你们有人在俘虏中看见美丽的女子,被她吸引,想娶她为妻, 就可以带她回家,让她剃去头发,修剪指甲, 换掉被俘时所穿的衣服,住在那人家中为她父母哀悼一个月。之后,那人便可以和她结为夫妻。 如果那人不喜欢她,则要让她自由离去,绝不可卖掉她,也不可奴役她,因为他已经羞辱了她。 “如果一个人有两个妻子,一个受他宠爱,一个不受他宠爱,二人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不受宠爱的妻子生的, 分产业的时候,他不可废长立幼,把长子的权利给他所爱之妻生的儿子。 他必须承认他不爱之妻所生的长子的名分,分给他双份产业,因为长子是他壮年时所生的儿子,应享有长子的权利。 “如果一个人的儿子冥顽不灵、悖逆父母、屡教不改, 他父母要抓住他,把他带到城门口去见本城的长老,对他们说, ‘我们这个儿子冥顽不灵、悖逆成性,不肯听从我们,是个贪吃好酒之徒。’ 全城的人都要用石头打死他,从你们中间除掉这种罪恶。所有 以色列 人听说后,都会感到害怕。 “如果有人犯了死罪,被处死后挂在木头上, 不可让尸体在木头上过夜,必须当天埋葬,因为凡挂在木头上的人都是上帝所咒诅的。你们不可玷污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将要赐给你们的土地。

申命记 21:10-23 新译本 (CNVS)

“你出去和仇敌作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 神把他们交在你手里,你就把他们掳了去。如果你在被掳的人中看见了容貌美好的女子,就恋慕她,要娶她作妻子,那么,你可以把她带进你的家里;她要剃头修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为自己的父母哀哭一个月,然后你才可以亲近她;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如果将来你不喜欢她,就要让她随意离去,决不可为了钱把她出卖,也不可以她为奴,因为你已经污辱了她。 “如果人有两个妻子,一个是他喜爱的,一个是他不喜爱的,两个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他不喜爱的妻子生的;到了他把所有的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日子,他不可把他喜爱的妻子的儿子立为长子,排在他不喜爱的妻子的儿子以上,他才是长子;却要承认他不喜爱的妻子的儿子为长子,把所有的产业分两分给他,因为这儿子是他强壮有力的时候所生的头生子,长子的权利本是属于他的。 “如果人有忤逆倔强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父母管教他以后,他还是不听从;他的父母就要捉住他,把他带到当地的城门,去见本城的长老,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忤逆倔强,不听从我们的话,是个贪食好酒的人。’全城的人就要用石头打死他;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听见了,就都惧怕。 “如果人犯了该死的罪,被处死以后,你就把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体不可留在树上过夜,必须在当日把他埋葬,因为被挂在木头上的,是受 神咒诅的;这样,你就不至于玷污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了。”

申命记 21:10-23 中文标准译本 (CSBS)

当你出去与仇敌作战,耶和华你的神把他们交在你手中,你掳走他们为俘虏时, 如果你在俘虏中看见一个身材秀美的女子,爱慕她,要娶她为妻, 你就可以把她带回你家里。她要剃头发,剪指甲, 从身上脱掉被掳时的衣服,住在你家里为她父母哀哭一整个月。此后你可以与她同房,作她的丈夫,她就成为你的妻子了。 但如果你不喜欢她了,那时你要按着她的意愿让她走,绝对不可拿她卖钱,也不可奴役她,因为你已经玷辱了她。 如果某人有两个妻子,一个被宠爱,一个被嫌弃,那被宠爱的和被嫌弃的都为他生了儿子,而长子是那被嫌弃的所生, 那么,到了让儿子们继承他产业的时候,他不可偏心,把长子的权利给被爱之妻的儿子,不给被嫌之妻的儿子——他头生的儿子。 他必须承认那被嫌之妻的儿子为长子,从自己的全部产业中给他双倍,因为他是自己强壮时头生的,长子的权利属于他。 如果某人有一个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父母的话,父母管教他,他还是不听从, 他的父母就要拉住他,带到本地的城门口,本城的长老们那里。 他们要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贪吃酗酒。” 全城的人就要用石头砸死他。你要把这邪恶从你们中间除尽。这样,全 以色列 听见了就会害怕。 如果某人犯了该判死刑的罪,被处死了,你把他挂在木头上, 你不可让他的尸体在那木头上过夜,必须当天把他埋葬,因为被挂之人是神所诅咒的,你不可玷污耶和华你的神赐给你为继业的土地。

申命记 21:10-23 和合本修订版 (RCUVSS)

“你出去与仇敌作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上帝将他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为俘虏。 若你在被掳的人中看见美丽的女子,喜欢她,要娶她为妻, 就可以带她到你家去。她要剪头发,修指甲, 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为自己父母哀哭一个月。然后,你就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以后你若不喜欢她,就要让她自由离开,绝不可为钱把她卖了,也不可把她当奴隶看待,因为你已经占有过她。” “人若有两个妻子,一个是他宠爱的,另一个是失宠的,她们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他失宠妻子生的; 到了分产业给儿子的时候,不可将自己宠爱的妻子所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他失宠妻子所生的长子之上。 他必须认失宠妻子所生的儿子为长子,在所有的产业中给他双分,因为这儿子是他壮年时生的,长子的名分应当是他的。” “人若有顽梗忤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然惩戒他,他还是不听从他们, 父母就要抓住他,带他出去到当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 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顽梗忤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 然后,城里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你就把恶从你中间除掉,全 以色列 听见了都要害怕。” “人若犯了死罪被处死,你把他挂在木头上, 不可让尸体留在木头上过夜,一定要当日把他埋葬,因为被挂的人是上帝所诅咒的。你不可玷污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