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1:10-23

申命记 21:10-23 CSBS

当你出去与仇敌作战,耶和华你的神把他们交在你手中,你掳走他们为俘虏时, 如果你在俘虏中看见一个身材秀美的女子,爱慕她,要娶她为妻, 你就可以把她带回你家里。她要剃头发,剪指甲, 从身上脱掉被掳时的衣服,住在你家里为她父母哀哭一整个月。此后你可以与她同房,作她的丈夫,她就成为你的妻子了。 但如果你不喜欢她了,那时你要按着她的意愿让她走,绝对不可拿她卖钱,也不可奴役她,因为你已经玷辱了她。 如果某人有两个妻子,一个被宠爱,一个被嫌弃,那被宠爱的和被嫌弃的都为他生了儿子,而长子是那被嫌弃的所生, 那么,到了让儿子们继承他产业的时候,他不可偏心,把长子的权利给被爱之妻的儿子,不给被嫌之妻的儿子——他头生的儿子。 他必须承认那被嫌之妻的儿子为长子,从自己的全部产业中给他双倍,因为他是自己强壮时头生的,长子的权利属于他。 如果某人有一个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父母的话,父母管教他,他还是不听从, 他的父母就要拉住他,带到本地的城门口,本城的长老们那里。 他们要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贪吃酗酒。” 全城的人就要用石头砸死他。你要把这邪恶从你们中间除尽。这样,全 以色列 听见了就会害怕。 如果某人犯了该判死刑的罪,被处死了,你把他挂在木头上, 你不可让他的尸体在那木头上过夜,必须当天把他埋葬,因为被挂之人是神所诅咒的,你不可玷污耶和华你的神赐给你为继业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