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經典.恩典再現】民數記 1-9章Sample
【重讀經典‧恩典再現】
服侍與代替 賴建國博士
民3:11~13│《環球聖經譯本》
11耶和華對摩西說:
12「看哪,我親自從以色列人之中取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所有最先出母胎的長子,因此利未人屬於我。
13這是因為所有頭生的都屬於我;我在埃及地擊殺所有頭生的那天,就已經把以色列裡所有頭生的都分別為聖歸我了,人和牲畜都歸給我,我是耶和華。」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民數記第三章講利未人,有三個重點:
一、亞倫的兒子:亞倫共有四個兒子,都受膏作祭司。拿答、亞比戶在受膏承接聖職的那一週,因為獻上「違規的火」,被神當場處死。「違規的火」原文的基本意思是「外來、陌生、另類」,引申指不合常規、違例、未經批准或被禁止的事物,很可能是指不是從祭壇上取來的火(4節;利10:1,16:12)。這個詞也對應下一段的「外人」,如果冒失進到會幕,也會被處死(10、38節)。亞倫剩下的兩個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則要負責監督所有利未人的工作。
二、利未人職責:利未人協助亞倫祭司,有兩方面的職責:第一,在會幕前「執行職務」,包括擔任會幕的守衛,避免外人冒失闖入(7節)。第二,「做聖幕勤務」,特指組裝拆卸、搬運會幕及其中的器具等(8節)。前者是安營之時,後者是以色列人行進時。第7、8節帳幕的「勤務」,原文的基本意思是服侍、工作,通常含有勞動之意。在有關會幕服侍的經文中,這個詞幾乎只用於祭司以外的利未人,而不用於祭司(民18:7是惟一可能的例外)。
三、代替頭生的:聖經在此首次講到選取利未人,是為要代替以色列人中頭生的。原本在以色列,神揀選每一個以色列家庭的長子為祭司,向神獻祭(出13:2,24:5);但是特別在包金牛像事件之後,神就選取利未人「代替」各家的長子,在會幕裡事奉神(民3:12、41、45〔2次〕,8:16、18)。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神的賜福,一經發出,就不收回。但如果人不配得,就轉而賜給其他的人。數算一下,神賜給你哪些福分?你有沒有珍而重之地看待和持守所領受的福分?
二、除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每家的長子,我們還可思想曠野中新生的一代,代替出埃及的第一代,得享應許之地;撒督代替以利家的祭司;大衛代替掃羅為以色列的王;馬提亞取代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在信仰歷程上,你會不會輕忽了神賜給你的事奉機會,以致失落了某些事奉的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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