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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終極意義
生命的終極意義究竟是什麼?人生最高的使命和目的是什麼?是參與公共事務嗎?也許是做個職業軍人,來捍衛國家的自由。也許是是在執法單位服務,或是做個公立學校的教師,或在醫療領域 救治生命。是做個牧師或傳教士嗎?或許不是任何職業,而是為人父母。按照耶穌的講法,這些都不是生命的終極目的。
人生的終極呼召就是跟隨耶穌。無一事可與此相比。要記得:
- 耶穌是發起者。換句話說,無人能靠自己找到神。耶穌是那位呼召者。
- 耶穌是為所有人而來(彼得後書 3:9)。這雖然不表示每一個人都會選擇接受耶穌得拯救,但祂的呼召是給每一個人的。
如果你尚未與基督建立關係,耶穌正在呼召你跟隨祂——就在今天。聖經上說一切相信祂、信靠祂的人都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耶穌基督呼召每一個人跟隨祂。然而,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自己做個決定。你是否要信靠祂?你是否要將耶穌視為你生命至高的呼召?因為除非你這樣做,否則你將繼續在無法滿足你的事物上尋覓生命的意義和目的。那麼什麼才是生命的終極意義?那就是要愛耶穌基督並跟隨祂。其他一切都不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