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與異端的分辨預覽
如何活出新生命?罪是一大問題。
罪的問題:違背律法即是罪。人原是有罪的(第3節),不榮耀神。(羅馬書一章)
何為罪?達不到神的標準,例如:不根據說明書,操作即達不到標準。
神的標準:為神的律法、神的公義。人生要按神的律法、神的說明書,一如汽車之機油與汽油不可互換使用。
耶穌之救贖:祂是真神,也是真人。因祂無罪,才能贖罪。
為何犯罪?因未曾看見祂,沒有一次看見祂,沒有繼續看見祂。要定居在主裡,活在神面前,一如古時的約瑟,堅決不得罪神而不犯罪。
犯罪的危險:犯罪是屬魔鬼的(第8節)。有神的生活,不會習慣性犯罪,不會濫用神的恩典。神的兒子顯出來,就是要廢去魔鬼的作為。
勝罪良方:活在神面前,定居主裡,就不犯罪。耶和華的眼目遍查全地。我們跟從主就要捨己,過聖潔不犯罪的生活。真正得救了,就行神的義,活出神的生命,並竭力追求更多認識神。
關於此計劃
信耶穌到底是什麼?福音是什麼?異端是如何產生的?我們應如何分辨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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