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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爸爸說話網:利未記

42天中的第29天

靈修分享:利21章1-24節「放下自己的權利」

我是鍾牧師,今天要和大家一起來看利未記的第21章,這裡主要是在講關於祭司成聖的一些規定,例如如果有人過世了,那麼按照規定,祭司在所接觸的人中是有限制的,另外,在婚姻上也是有限制的,甚至在身體上也有嚴格的規定,而這些規定的後面,都會接著這個概念就是:「耶和華神是聖的,所以服事神的祭司也要歸耶和華為聖,並且是主叫他成聖的!」

那今天當我在默想這段經文的時候就想到,原來,這就是在主面前成聖的一個關鍵,就是你願不願意放下自己原有的權利?也就是這些看來是理所當然的事物,當神說不可以的時候,我是不是願意還是單純地順服祂呢?還是我是在那裡和神爭辯、捍衛自己的權利呢?你看經文說到的這些,像什麼幫助喪家處理後事、娶妻,還有關於身體上的缺陷,老實講,這要不然就是我們理所當然的權利,在道德良知上來看也是沒必要禁止限制的,那更不用說我們就是神所造的,這些身體上的疾病或是先天的缺陷,總不能夠也都怪到我們身上吧!?確實,當我們只是這樣讀過去,一定會有這些疑問,或是心裡面難免會有些不舒服,但你發現了嗎?有這樣的反應,似乎也表明了我們平時對於神的定規,就是會先看看這個規定合不合理?甚至是計算一下我自己的權利有沒有受損?然後就開始為自己找個合理的理由,或是無懈可擊的藉口來做自己想做的事,完全無視於神的心意,而今天我就是想要藉由這篇分享來提醒你,真正的成聖,或是說你也願意在主裡被主潔淨,成為聖潔,那麼你第一要做到的,就是「放下自己的權利」,我們當然有為人哀悼,結婚嫁娶的權利,但你是不是願意不問為什麼而在主面前放下來呢?我們當然可以抱怨說「身體有這些缺陷也不是我的錯啊」,但你是不是願意就順服神的規定,不可就近壇前,然後就乖乖地按照其他的方式來敬拜神呢?我還是要說,神在這裡並不是要歧視誰,或是要羞辱誰,換個角度來看,如果這些身體有缺陷的人來參與事奉,神豈不是更榮耀嗎?因為他們並不會因著自己先天上的不足而退縮,反而還願意站在眾人面前服事神、服事人,老實講,這樣所帶出來的見證,一定是很有影響力的;但神在這裡,卻讓我們看到了是「不許這樣的人參與服事」,因此我們可以看出,神的榮耀,並不是靠我們做了什麼,或是怎麼表現,主才有這份榮耀的,其實祂本來就是榮耀的,所以,和我們怎麼做,並沒有什麼關係,但我們卻有個機會可以參與在神的榮耀裡,就是藉著「完全地順服」,也就是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這個主題「放下自己的權利」。今天,你在主的面前是不是還有很多「合理的堅持」呢?記得,如果你也想要在主裡被分別為聖,那麼你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放下那些你還在堅持的事」喔!我是鍾牧師,俄梅珥獨享杯,讓我們一起來學習「放下」,然後「成聖」功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