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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天中的第10天

「我選擇愛,而不是律法」(第2部分)

我的朋友李(Lee)來找我時,情緒有點低落,當時他剛信主不久。「有件事我需要和你談談,這事真的使我很痛苦。」他說。他盯著地面,好一會兒沒有說話。「我還在犯罪,」他突然沮喪地說道:「我真心實意地請耶穌進到我的裡面,但我覺得沒什麼用,因為我還在犯罪!」為了強調,他又外加了一句:「每天!」

李真的很難過。你可能會和我一樣,在想:「好啦,李,過一個完全正直的生活?我們每個人在這一點上都很失敗。」我們都能體會李對自己一些習慣性地犯罪感到沮喪。我當然也能體會。罪可以很明顯,也可以很微妙,好比自私、虛榮或無節制。但你多半不需要被他人提醒。《聖經》稱我們的敵人為「控告者」。他不斷地提醒我們,我們跌得有多重、多頻繁。感謝主,我們能靠著他的話語及聖靈的幫助,與罪作鬥爭!

那天,我和李談了很久,關於律法和恩典,關於律法主義者和愛。律法控告;恩典則饒恕。律法主義者審判;愛則拯救。撒旦傷害;聖靈則醫治。關鍵是我們要隨從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靈命成長不是通過某一個事件、一次活動、或者達到一個目標就完成了。它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神的愛以及我們的回應來推動。上帝知道這一點。我們和李一樣,生活得一團糟——每天——但是神的大愛、聖靈的大能都使我們不放棄。不要讓控告者用律法來指控你。而要選擇讓神的大愛每天都來更新你。

行動:來試試做這兩步。1. 向一位可靠的朋友訴說你目前正面臨的任何指控,並尋求幫助。2. 閱讀今天的經文,並邀請聖靈幫助你重新認識上帝的治癒之愛。

Kyle Panter,藥劑師及Life.Church志願者

關於此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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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覺得似乎被困在了一本「選擇自己的冒險路線」的書裡,而總有他人在替你做選擇?媽媽總是對的。我們的選擇真的很重要——非常重要。這個來自Life.Church的靈修計畫,結合 Craig Groeschel 的訊息,引入到本文的話題——任何人都可以做出一些極具影響力的選擇。也許我們不總能夠選擇自己的冒險路線,但我們可以選擇目標、禱告、順服、受管教、愛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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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感謝Life.Church提供的這個計畫。更多信息,請訪問:www.life.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