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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1:1-24

利未記 21:1-24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耶和華對 摩西 說:「你要告訴 亞倫 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 除非是他的骨肉之親,他的父母、兒女、兄弟、 或未出嫁還是處女的姊妹,因她是至親,才可以玷污自己。 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為首,就不可從俗玷污自己。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邊緣,也不可割劃自己的身體。 他們要歸 神為聖,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祭司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他是歸 神為聖的。 你要使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獻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是神聖的。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玷污自己,就侮辱了父親,要用火將她焚燒。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的,頭上倒了膏油,承接聖職,穿了聖衣,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不可挨近任何死屍,即使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 他不可出聖所,免得褻瀆了 神的聖所,因為在他身上有 神的膏油為聖冕。我是耶和華。 他要娶處女為妻。 大祭司不可娶寡婦,被休的婦人,或被玷污的妓女為妻;他只可以娶自己百姓中的處女為妻。 他不可在自己百姓中侮辱他的兒女,因為我是使他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你吩咐 亞倫 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失明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體之一過長的、 斷腳的、斷手的、 駝背的、侏儒的、有眼疾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睪丸壓傷的,都不可近前來。 亞倫 祭司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或是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但他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挨近祭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他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於是, 摩西 吩咐了 亞倫 和他的兒子,以及 以色列 眾人。

利未記 21:1-24 新譯本 (CNV)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因死人玷污自己,除非骨肉至親,例如父母、兒女、兄弟,或是仍是處女,未曾出嫁的姊妹等至親,祭司才可以玷污自己。祭司不可為了姻親而玷污,褻瀆自己的聖職。祭司不可剃光頭髮,鬍鬚的周圍不可剃掉,也不可紋身。他們要成為聖,歸向他們的 神,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他們奉獻耶和華的火祭,他們 神的食物,所以他們要成為聖。祭司不可娶被玷辱了的妓女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離棄的女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他的 神為聖的。所以你要使他分別為聖,因為他把食物獻給你的 神;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是聖潔的。如果祭司的女兒羞辱自己去作妓女,就是羞辱了自己的父親;她必須用火燒死。 “在兄弟中作大祭司的,頭上倒了膏油,又受了聖職,得以穿著聖衣,就不可披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不可走近死屍,也不可為了父母玷污自己。他不可走出聖所,也不可褻瀆他 神的聖所,因為他 神膏立了他,使他分別為聖,我是耶和華。他要娶處女為妻。寡婦、被休的婦人、受玷辱的妓女,他都不可以娶;他只可以娶自己族人中的處女為妻。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羞辱他的後裔,因為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你世世代代的後裔中,有殘疾的,就不可走近來獻他 神的食物。因為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瘸腿、五官不正、畸形、斷腳斷手的、駝背、矮小、眼睛有毛病、長癬、生疹,或是腎子損壞的,都不可走近來,亞倫祭司的後裔中,有殘疾的,都不可上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既有殘疾,就不可上前來獻他的 神的食物。他 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是聖的,他都可以吃;只因他有殘疾,他就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上前到我的祭壇那裡,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於是摩西告訴亞倫和亞倫的兒子,以及所有以色列人。

利未記 21:1-24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耶和華對 摩西 說:「你要告訴 亞倫 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 除非是他的骨肉之親,他的父母、兒女、兄弟、 或未出嫁還是處女的姊妹,因她是至親,才可以玷污自己。 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為首,就不可從俗玷污自己。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邊緣,也不可割劃自己的身體。 他們要歸上帝為聖,不可褻瀆他們上帝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祭司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他是歸上帝為聖的。 你要使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獻你上帝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是神聖的。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玷污自己,就侮辱了父親,要用火將她焚燒。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的,頭上倒了膏油,承接聖職,穿了聖衣,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不可挨近任何死屍,即使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 他不可出聖所,免得褻瀆了上帝的聖所,因為在他身上有上帝的膏油為聖冕。我是耶和華。 他要娶處女為妻。 大祭司不可娶寡婦,被休的婦人,或被玷污的妓女為妻;他只可以娶自己百姓中的處女為妻。 他不可在自己百姓中侮辱他的兒女,因為我是使他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你吩咐 亞倫 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失明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體之一過長的、 斷腳的、斷手的、 駝背的、侏儒的、有眼疾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睪丸壓傷的,都不可近前來。 亞倫 祭司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 上帝的食物,無論是聖的,或是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但他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挨近祭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他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於是, 摩西 吩咐了 亞倫 和他的兒子,以及 以色列 眾人。

利未記 21:1-24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CUNP-神)

耶和華對 摩西 說:「你告訴 亞倫 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 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 他要娶處女為妻。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 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耶和華對 摩西 說: 「你告訴 亞倫 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折腳折手的、 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祭司 亞倫 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於是, 摩西 曉諭 亞倫 和 亞倫 的子孫,並 以色列 眾人。

利未記 21:1-24 當代譯本 (CCB)

耶和華對 摩西 說:「你要告訴做祭司的 亞倫 子孫:祭司不可因接觸死去的族人而使自己不潔淨, 但骨肉至親,如父母、兒女、兄弟, 以及未出嫁仍是處女的姊妹例外。 祭司不可因姻親的關係而玷污自己。 祭司不可剃光頭、修剪鬍鬚或割傷身體。 他們要做上帝的聖潔之民,不可褻瀆我的名。因為他們負責獻我的火祭,即我的食物,所以要保持聖潔。 他們不可娶妓女或被休的女人為妻,因為祭司要向上帝保持聖潔。 要視祭司為聖潔的,因為他們負責獻你們上帝的食物。要視他們為聖潔的,因為使你們聖潔的我耶和華是聖潔的。 如果有祭司的女兒做妓女,辱沒自己,她就是辱沒自己的父親,必須燒死她。 「大祭司在眾祭司中職分最高,頭上澆過膏油,已經承受聖職、穿上聖衣,他不可披頭散髮、撕裂衣服。 他不可接近死者,即使是父母也不可,以免玷污自己。 他不可走出他上帝的聖所,以免褻瀆聖所,因為我的膏油已經使他聖潔。我是耶和華。 他必須娶處女為妻, 不可娶寡婦、被休的女人或被玷污的妓女,只可娶本族中的處女為妻, 以免在民中玷污自己的子孫,因為我是使他們聖潔的耶和華。」 耶和華對 摩西 說: 「你告訴 亞倫 :你世世代代的子孫中,任何有殘疾的人都不可前來向他的上帝獻食物。 任何殘疾的人,如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 四肢傷殘的、 駝背的、侏儒、患眼疾的、長疥癬的或睪丸受損的,都不可近前來獻祭。 亞倫 祭司的子孫中有殘疾的都不可向耶和華獻火祭。他們既然有殘疾,就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食物。 他們可以吃上帝的食物,聖的和至聖的都可以吃。 但他們不可走近幔子或祭壇,因為他們有殘疾。這樣做是為了避免他們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聖所聖潔的耶和華。」 摩西 把這些條例告訴了 亞倫 父子們和所有的 以色列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