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5:8-50
利未記 25:8-50 CUNP-神
「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 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 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的土產。 「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 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賣給你。 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地必出土產,你們就要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甚麼呢?』 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 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 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 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 然而 利未 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 利未 人可以隨時贖回。 若是一個 利未 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 利未 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 以色列 人中的產業。 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 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 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領你們從 埃及 地出來,為要把 迦南 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神。」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裏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他要在你那裏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 埃及 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 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神。 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 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 以色列 人,你們不可嚴嚴地轄管。 「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 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弟兄, 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 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照着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