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5:47-55
利未記 25:47-55 CUNP-神
「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 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弟兄, 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 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照着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 若缺少的年數多,就要按着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 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着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 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 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 因為 以色列 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 埃及 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