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3-37
馬太福音 5:3-37 CNV
“心靈貧乏的人有福了, 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哀痛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溫柔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愛慕公義如飢如渴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內心清潔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看見 神。 使人和平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 為義遭受迫害的人有福了, 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人若因我的緣故辱罵你們,迫害你們,並且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你們應該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他們也曾這樣迫害。 “你們是地上的鹽;如果鹽失了味,怎能使它再鹹呢?結果毫無用處,唯有丟在外面任人踐踏。你們是世上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無法隱藏的;人點了燈,不會放在量器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人。照樣,你們的光也應當照在人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又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我實在告訴你們,就算天地過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會廢去,全部都要成就。因此,無論誰廢除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這樣教導人,他在天國中必稱為最小的;但若有人遵行這些誡命,並且教導人遵行,他在天國中必稱為大。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就必不能進天國。 “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說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議會審判;人若說弟兄是‘摩利’,必難逃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供物的時候,如果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對你不滿,就當在壇前放下供物,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才來獻你的供物。趁著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要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抓你去見法官,法官把你交給獄警,關在監裡。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否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不可姦淫。’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犯了姦淫。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被丟進地獄裡。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 “又有這樣的吩咐:‘人若休妻,就應當給她休書。’可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她不貞,就是促使她犯姦淫;無論誰娶了被休的婦人,也就是犯姦淫了。 “你們又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背約,向主許的願都要償還。’可是我告訴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著天發誓,因為天是 神的寶座;不可指著地發誓,因為地是 神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它是大君王的京城;也不可指著自己的頭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如果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