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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3:1-11

利未記 3:1-11 CNV

“人的供物若是作平安祭,如果獻的是牛,必須在耶和華面前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母牛;他要按手在他的供物的頭上,在會幕門口宰殺牠;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潑在祭壇的四周。他要從平安祭中奉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把遮蓋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的一切脂肪,兩腎和腎上近腰旁的脂肪,和腎旁的肝葉,一起取下。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放在祭壇炭火上的木柴上面,在燔祭上焚燒,作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人若是獻羊作平安祭的供物給耶和華,必須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或母羊。他獻的供物若是一隻綿羊羔,他要把牠牽到耶和華面前,按手在他的供物的頭上,在會幕門口宰殺牠;亞倫的子孫要把羊血潑在祭壇的四周。他要從平安祭中奉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把羊的脂肪,從靠近脊骨的地方取下來的整條肥尾巴,遮蓋內臟的脂肪和在內臟上的一切脂肪,兩腎和腎上近腰的脂肪,和腎旁的肝葉,一起取下。祭司把這些焚燒在祭壇上,是獻給耶和華作食物的火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