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44:15-29
以西結書 44:15-29 CNV
“以色列人走迷了路,離開我的時候,有祭司利未人,就是撒督的子孫,仍然看守我的聖所;只有他們可以親近我,事奉我,侍立在我面前,把脂肪和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他們可以進入我的聖所,可以走近我的桌前來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職責。每逢他們進入內院的門,必須穿上細麻衣;每逢他們在內院的門和聖殿裡供職,他們不可穿上羊毛的衣服。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的頭巾,腰間要穿細麻布的褲子;不可穿上使身體容易出汗的衣服。每逢他們出到外院民眾那裡,就要把供職的衣服脫下,存放在聖殿的房子裡,然後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自己的聖衣使人民成聖。他們不可剃頭,也不可留長頭髮,只可剪短頭髮。所有祭司進入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人;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留下的寡婦。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分別聖俗,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他們要在爭訟的事上作判斷,要按著我的典章判斷。他們要在我所有的節期裡謹守我的律法和條例,守我的安息日為聖日。他們不可接近死人,玷污自己,但如果死人是他們的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或是未嫁的姊妹,他們就可以玷污自己。祭司潔淨以後,還要再等七天。他進入內院,到聖所去,在聖所供職的時候,他要獻上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祭司必有產業;我就是他們的產業。你們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就是他們的基業。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所有獻給耶和華之物,都要歸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