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5:39-55
利未記 25:39-55 和合本2010 - 神版
「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將自己賣給你,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他在你那裏要像雇工和寄居的,服事你直到禧年。 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自己的家,回到他祖宗的地業去。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 埃及 地領出來的。他們不可被賣為奴僕。 不可苛刻管轄他,只要敬畏你的 神。 至於你所要的奴僕和使女,可以來自你們四圍的列國,你們可以從他們中買奴僕和使女。 那些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就是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你們可以把他們遺留給你們後代的子孫,作為永遠繼承的產業;你們可以使他們作奴僕。至於你們的弟兄 以色列 人,你們彼此不可苛刻管轄。 「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寄居的,若手頭漸漸寬裕,你的弟兄卻漸漸貧窮,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寄居的,或外人家族的一支, 賣了以後,有權把自己贖回。他弟兄中的一位可以把他贖回。 他的叔伯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他家族中的骨肉之親也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手頭漸漸寬裕,也可以贖回自己。 他要跟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錢要按照年數計算,就是雇工跟買主在一起的日子。 若剩餘的年數多,就要按着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 若到禧年只剩下幾年,就要按着年數跟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 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按年雇用的工人,買主不可苛刻管轄他。 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仍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 因為 以色列 人都是我的僕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領他們從 埃及 地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