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5:8-50
利未記 25:8-50 CCB
「你們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即七個七年,共四十九年。 第五十年的七月十日贖罪日那天,你們要在境內各地吹號。 你們要以這一年為聖年,向境內所有居民宣告自由。這一年將成為你們的禧年。你們要各歸祖業,各回本家。 第五十年是你們的禧年。這一年你們不可耕種,不可收割自生自長的莊稼,也不可摘未經修剪而結的葡萄。 這是禧年,是你們的聖年,你們可以吃土地裡自生自長的。 在禧年,各人要回到祖業。 因此,你們和同胞買賣田地時,不可彼此虧負。 買賣雙方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和收成的年數定價。 距下個禧年的年數多,價錢就高;年數少,價錢就低。因為賣的是田地收成的次數。 要敬畏你們的上帝,不可彼此虧負。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持守我的典章,就可以在那片土地上安居。 土地會出產豐富,使你們豐衣足食、安然居住。 你們可能會問,『第七年不種不收,我們吃什麼?』 我要在第六年賜福給你們,使田地的出產夠你們吃三年。 第八年開始耕種時,你們仍會吃陳糧,一直吃到第九年的收割季節。 「你們不可永遠賣掉土地,因為土地是我的,你們只不過是寄居在那片土地上的過客。 你們購買每一塊土地時,都必須讓原主保留贖回的權利。 如果有人因貧窮而賣掉土地,他的近親要把賣掉的土地贖回來。 如果無人為他贖回,而他自己漸漸富裕起來,有能力贖回, 他要計算賣掉土地的年數,退還距下個禧年所剩年數的地價,便可以贖回自己的土地。 如果他沒有能力贖回,所賣的土地在禧年之前要屬於買主。到了禧年,買主必須把土地歸還原主。 「如果有人賣掉自己城裡的房子,要保留一年贖回權。賣掉房子的一年之內,他可以贖回。 如果一年之內他沒有贖回,房子便永遠歸買主所有,就是到了禧年也不用歸還。 如果房子在四圍無牆的鄉村,要視房子為鄉下的土地,原主可以贖回;到了禧年,買主必須將房子歸還。 在 利未 人的城邑裡, 利未 人永遠有權贖回所賣的房子。 如果他們沒有贖回,到了禧年要把房子歸還他們,因為在 利未 人的城裡, 利未 人的房屋是他們在 以色列 人中所擁有的產業。 但不可出賣 利未 人城郊的草場,那是他們永遠擁有的產業。 「如果你們的同胞生活日益貧窮,難以維生,你們要像照顧外族人和寄居者一樣照顧他的生活,讓他住在你們當中。 不可向他放債取利,要敬畏你們的上帝,讓他住在你們當中。 你們借錢給他,不可收取利息;借糧給他,不可謀利。 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我曾經帶領你們離開 埃及 ,為要把 迦南 賜給你們,並做你們的上帝。 「如果你們的同胞窮得把自己賣給你們,不可把他當作奴隸, 要待他像雇工和寄居者一樣。他要為你工作到禧年。 到了禧年,他和孩子們便可以離開你們,回到自己的宗族和祖業。 因為 以色列 人是我的僕人,是我從 埃及 帶出來的,所以他們不可賣身為奴。 你們也不可苛待他們,要敬畏你們的上帝。 你們可以從鄰國購買奴隸, 也可以買居住或出生在你們境內的外族人。這些人可以作你們的產業。 你們可以將他們作為產業傳給你們的子孫,使他們終身做奴隸。但你們不可苛待自己的同胞。 「如果你們中間的外族人漸漸富裕,你們同胞中卻有人日益貧窮,把自己賣給外族人或他們的族人, 他可以保留贖身的權利。他的兄弟、 叔伯、堂兄弟或其他近親都可以贖回他。如果他富裕起來,也可以贖回自己。 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自己賣身為奴到下個禧年之間的年數,然後按雇工的工價,照年數計算贖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