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0:1-20
利未記 10:1-20 CCB
亞倫 的兒子 拿答 和 亞比戶 各拿自己的香爐,點火加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他們這樣做不合耶和華的吩咐。 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吞噬了他們,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摩西 告訴 亞倫 :「耶和華曾說過,『我要在事奉我的人中顯明我的聖潔,在所有子民面前彰顯我的榮耀。』」 亞倫 默默無言。 摩西 叫來 亞倫 的叔父 烏薛 的兒子 米沙利 和 以利撒反 ,對他們說:「過來,把你們弟兄的屍體從聖所前抬到營外去。」 他們就遵照 摩西 的吩咐,把仍穿著內袍的屍體抬到營外。 摩西 對 亞倫 和他剩下的兩個兒子 以利亞撒 和 以他瑪 說:「你們不要蓬頭散髮,也不要撕裂衣服,免得你們死亡,也免得耶和華向全體會眾發怒。不過,你們的所有 以色列 同胞都可以為耶和華用火燒死的人哀傷。 你們不可走出會幕門口,免得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遵照 摩西 的話去做。 耶和華對 亞倫 說: 「你和你兒子們進會幕前,淡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是你們世代當守的永久律例。 你們必須區分什麼是聖潔的、什麼是世俗的,什麼是潔淨的、什麼是不潔淨的。 你們必須將我藉 摩西 賜給 以色列 人的一切律例教導他們。」 摩西 對 亞倫 及其兩個兒子 以利亞撒 和 以他瑪 說:「你們要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做成無酵餅,在壇邊吃,因為這是至聖之物。 你們要在聖潔之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們和你們的子孫應得之份。這是耶和華對我的吩咐。 至於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你們和你們的子孫可以在潔淨的地方吃。因為在 以色列 人所獻的平安祭中,這是你們應得之份。 在獻火祭的脂肪時,要把作舉祭的腿肉和作搖祭的胸肉,一起帶到耶和華面前作為搖祭搖一搖,這些永遠是你們和你們的子孫應得之份,正如耶和華的吩咐。」 摩西 到處尋找那隻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卻發現那隻羊已經被焚燒了。他憤怒地對 亞倫 剩下的兩個兒子 以利亞撒 和 以他瑪 說: 「你們為什麼不在聖潔之處吃這贖罪祭?這是至聖之物,耶和華賜給你們是要叫你們為會眾擔罪,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 既然這祭牲的血沒有被帶進聖所,你們本應按照我的吩咐在聖潔之處吃這祭肉。」 亞倫 對 摩西 說:「看啊,他們今天向耶和華獻贖罪祭和燔祭,卻有這樣的災禍發生在我身上。今天我如果吃了這贖罪祭的祭肉,耶和華會悅納嗎?」 摩西 聽了 亞倫 的回答,感到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