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7:8-13
申命記 17:8-13 CCB
「如果案件複雜,難以決斷,如謀殺、訴訟、人身傷害等,就要把案件帶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地方, 交給當值的 利未 祭司和審判官去審理,他們要向你們宣告判決。 你們必須執行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宣告的判決,你們要謹遵他們的一切指示。 他們教導你們律法,宣佈判決後,你們必須完全執行,絲毫不可偏離。 如果有人膽敢違抗事奉你們上帝耶和華的祭司和審判官的判決,就必須處死他。如此,你們便從 以色列 除掉了罪惡, 使眾人得知後心中害怕,不敢再任意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