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5:8-50
利未記 25:8-50 RCUV
「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個七年。這就成為你的七個安息年,一共四十九年。 七月初十,你要大聲吹角;這是贖罪日,你要在全地吹角。 你們要以第五十年為聖年,在全地向所有的居民宣告自由。這是你們的禧年,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家。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你們不可耕種,不可收割自然生長的莊稼,也不可摘取沒有修剪的葡萄樹上的葡萄。 因為這是禧年,是你們的聖年;你們要吃地中自然生長的農作物。 「這禧年,你們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 無論你賣甚麼給鄰舍,或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你要按照禧年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要按照可收成的年數賣給你; 年數越多,價錢就越高;年數越少,價錢就越低,因為他賣給你的是收成的數量。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的上帝,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行它們,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地必出產果實,你們可以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 你們若說:『看哪,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農作物,我們吃甚麼呢?』 我必在第六年發令賜福給你們,地就長出三年的農作物來。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農作物收成的時候,你們還有陳糧吃。」 「地不可以賣斷,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要准許人有權將地贖回。 「你的弟兄若漸漸貧窮,賣了他的一些產業,他的至親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若沒有人能為他贖回,他的手頭漸漸寬裕,能夠贖回, 就要計算賣後的年數,把剩餘年數的價錢歸還給那買主,他的地業便歸還自己。 若他手頭的財力不夠贖回,所賣的地就要留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歸還賣主。 「人若賣城牆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整年內他有權贖回;這是他可以贖回的期限。 若他在一整年內不贖回,這有牆之城的房屋就確定永歸買主,直到世世代代;在禧年也不必歸還。 但周圍無城牆之村莊的房屋,要看為鄉下的田地,可以贖回;到了禧年就要歸還。 至於 利未 人所得為業的城鎮, 利未 人可以隨時贖回他們城鎮中的房屋。 在所得為業的城鎮, 利未 人若賣了房屋,又不贖回,到了禧年仍要歸還原主,因為 利未 人城鎮的房屋是他們在 以色列 人中的產業。 但是 利未 人各城郊外之地是不可賣的,因為這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一同生活,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 不可向他取利息,也不可向他索取高利;要敬畏你的上帝,使你的弟兄與你一同生活。 你不可為了利息借錢給他,也不可為了高利而借糧。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領你們從 埃及 地出來,為要把 迦南 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上帝。 「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將自己賣給你,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他在你那裏要像雇工和寄居的,服事你直到禧年。 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自己的家,回到他祖宗的地業去。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 埃及 地領出來的。他們不可被賣為奴僕。 不可苛刻管轄他,只要敬畏你的上帝。 至於你所要的奴僕和使女,可以來自你們四圍的列國,你們可以從他們中買奴僕和使女。 那些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就是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你們可以把他們遺留給你們後代的子孫,作為永遠繼承的產業;你們可以使他們作奴僕。至於你們的弟兄 以色列 人,你們彼此不可苛刻管轄。 「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寄居的,若手頭漸漸寬裕,你的弟兄卻漸漸貧窮,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寄居的,或外人家族的一支, 賣了以後,有權把自己贖回。他弟兄中的一位可以把他贖回。 他的叔伯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他家族中的骨肉之親也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手頭漸漸寬裕,也可以贖回自己。 他要跟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錢要按照年數計算,就是雇工跟買主在一起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