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0:1-20
利未記 10:1-20 RCUV
亞倫 的兒子 拿答 和 亞比戶 各拿著自己的香爐,把火放在爐裏,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於是, 摩西 對 亞倫 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說:『我在那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全體百姓面前,我要得著榮耀。』」 亞倫 就默默不言。 摩西 召 亞倫 的叔父 烏薛 的兒子 米沙利 和 以利撒反 前來,對他們說:「過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於是,二人過來把屍體連袍子一起抬到營外,是照 摩西 所吩咐的。 摩西 對 亞倫 和他兒子 以利亞撒 和 以他瑪 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免得你們死亡,免得耶和華向全會眾發怒。但你們的弟兄 以色列 全家卻要為耶和華發出的火哀哭。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口,免得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遵照 摩西 的話去做了。 耶和華吩咐 亞倫 說: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你們必須分辨聖的俗的,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也要將耶和華藉 摩西 吩咐 以色列 人的一切律例教導他們。」 摩西 對 亞倫 和他剩下的兒子 以利亞撒 和 以他瑪 說:「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所剩下的素祭,你們要拿來,在祭壇旁吃這無酵餅,因為它是至聖的。 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和你兒子當得的份;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這搖祭的胸和這舉祭的腿,你要在潔淨的地方和你的兒女一同吃,因為這些是從 以色列 人的平安祭中歸給你,作為你和你兒子當得的份。 他們要把舉祭的腿、搖祭的胸和火祭的脂肪一同帶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些要歸給你和你兒子,作永遠當得的份,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那時, 摩西 急切地尋找那隻贖罪祭的公山羊,看哪,牠已經燒掉了。他向 亞倫 剩下的兒子 以利亞撒 和 以他瑪 發怒,說: 「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這贖罪祭呢?它是至聖的,是耶和華給你們的,為了除掉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 看哪,這祭牲的血沒有拿到聖所裏去!你們應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裏吃這祭肉。」 亞倫 對 摩西 說:「看哪,他們今天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但是我卻遭遇這樣的災難。我若今天吃這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 摩西 聽了,就看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