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20:27-49
以西結書 20:27-49 RCUV
「人子啊,你要告訴 以色列 家,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祖先在背叛我的事上再次褻瀆了我; 我領他們到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看見各高岡、各茂密的樹,就在那裏獻祭,獻上惹我發怒的供物,也在那裏焚燒馨香的祭,獻澆酒祭。 我就對他們說:你們去的那丘壇叫甚麼呢?它名叫 巴麻 ,直到今日。 所以你要對 以色列 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仍要照你們祖先所做的玷污自己嗎?還要照他們可憎的事行淫嗎? 當你們獻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你們仍用各樣的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 以色列 家啊,我豈能讓你們求問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讓你們求問。 「你們說:『我們要像列國和列邦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心意萬不能成就。」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並傾倒出來的憤怒治理你們。 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並傾倒出來的憤怒,把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被趕散到的列邦聚集你們。 我必帶你們到萬民的曠野,在那裏當面審判你們。 我怎樣在 埃及 地的曠野審判你們的祖先,也必照樣審判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我要使你們從杖下經過,按著約的拘束帶領你們。 我必從你們中間除盡叛逆和得罪我的人;我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進入 以色列 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你們, 以色列 家啊,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不聽從我,從今以後就讓各人去事奉他的偶像吧,只是不可再以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 「在我的聖山,就是 以色列 高處的山, 以色列 全家,那地所有的人,都要在那裏事奉我。在那裏我悅納他們,並要你們獻供物和初熟的土產,以及一切的聖物。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我把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被趕散到的列邦聚集你們,那時我必悅納你們如同悅納馨香之祭,我要在列國眼前,在你們中間顯為聖。 我領你們進入 以色列 地,就是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之地,那時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你們在那裏要追念那玷污自己的所作所為,又要因所行的一切惡事厭惡自己。 以色列 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沒有照著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敗壞對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方傳講,向 尼革夫 田野的樹林說預言。 你要對 尼革夫 的樹林說,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在你那裏點火,燒滅你們中間所有的綠樹和枯樹,猛烈的火焰必不熄滅;從南到北,人的臉都被燒焦。 凡血肉之軀都知道是我─耶和華點了火,這火必不熄滅。」 於是我說:「唉!主耶和華啊,人都指著我說:他不是說比喻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