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4:1-14
申命記 4:1-14 RCUV
「現在, 以色列 啊,聽我所教導你們的律例典章,要遵行,好使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我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就是我所吩咐你們的。 你們已親眼看見耶和華因 巴力‧毗珥 所做的。凡隨從 巴力‧毗珥 的人,耶和華-你的上帝都從你中間除滅了。 只有你們這緊緊跟隨耶和華-你們上帝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看,我照著耶和華-我的上帝所吩咐我的,將律例和典章教導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和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哪一大國有神明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頒佈的這一切律法呢? 「但你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在你一生的年日這些事離開你的心,總要把它們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你在 何烈山 站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召集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活在世上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導他們的兒女。』 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燃燒,直沖天頂,並有黑暗、密雲、幽暗。 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聽見說話的聲音,只有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 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命,並將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 那時,耶和華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導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