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仇敵預覽
安迪•史丹利: 心靈的仇敵
靈修小品第3天
~放下傷痛和憤怒~
經文:以弗所書4:25-32
第二個心靈仇敵就是憤怒。當我們得不到期望想要的,就會產生怒氣。
一個憤怒的人往往是一個心靈受創的人,而且我可以保證,這個人因為某些東西被剝奪了,或是受到人的虧負,所以受傷了。
我們都知道人的憤怒可以透過以下的話語表達出來:「你毀了我的聲譽」、「你奪走了我的家庭」、「你偷走了我生命中最寶貴的時光」、「你毁了我的第一段婚姻」、「你奪走了我的青春時光」、「你奪走了我的貞操」、「你欠了我一次加薪」、「你欠了我一次嘗試的機會」、「你竟然沒有給我第二次機會」、「你辜負了我的感情」。
憤怒的根源是意識到某樣東西被奪走了;你被虧欠了;一個欠債和還債的關係便產生了。
你呢?什麼的債務會令你感到發怒呢?
你打算容讓那些傷害過你的人繼續掌控你的人生多久呢?多一個月?一年?人生的另一季?究竟還要多久?
我建議你今天就是你該從中放手、不再抓住傷痛的日子!
雖然你不能撤消曾發生過的事實,但你也不能讓過去來操控你的未來。在以弗所書4章吩咐我們,要「除掉一切苦毒、惱恨和憤怒」。要做到這點,我們必須「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亅
憤怒的解藥就是寬恕。如果我們堅持要等待傷害過我們的人得到報應才肯罷休,那麼,我們最終付上的代價反而是我們自己。相反,如果我們既往不咎,我們便能從中得著釋放和自由。
這個靈修計劃所涉及的四大兇悍的力量,我相信這個一一未化解的憤怒,不論有意或無意所帶來的傷害一一是最具破壞力的。然而,在某方面來說也是最容易勝過的。你只要下定決心去將這項債務一筆勾消,並且宣告「你再也不虧欠我了。亅
今天就來遵從這四個步驟:(1) 找出你生氣的對象。 (2) 確定他們欠了你什麼。 (3) 原諒他們,既往不咎; (4) 不要容讓這些憤怒再次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