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郭氏兄弟談論金錢與投資預覽
債務管理
箴言 22:7常常被用來醜化泛指的債務。它說:「財主管轄窮人;欠債的作債主的奴僕。」 (新譯本)。總括來說,聖經建議別要借貸。但讓我們說清楚,借貸並非犯罪。在「愛我們的鄰舍」的前提下,我堅決地相信必須還清債務,因為是責任感與誠信的操練。
對箴言 22:7 有許多的演繹是會構成對借貸絕對的抗拒。但我相信問題回歸到我們怎樣使用這筆借貸的智慧和判斷力上。
請容許我給予我的看法。在聖經背景中的奴隸制,與我們今天所認識的,是有着天淵之別。我不是聖經學者,但在聖經的時代裡,人們經常互相賒借有金錢價值的資源。若那筆債項未能奉還,借款人便會立願作「奴僕」,以勞力抵債。一旦他們完成了他們的勞工,債務便一筆勾銷。有沒有其他奴隸模式是殘酷和暴力的呢?我並不懷疑,但要明白很多聖經研究具影響力人士通常所指的,基本上是這種模式。這是很重要的。
我認為借貸是絕對無問題,只要它是用得有智慧和其用意是創造財富的回報上。舉個例子:若你借款一萬圓用在一個有業績可尋的商機或投資上,那一種借貸的用途便可接受。相反,借一萬塊錢去買一艘船卻不會帶來任何金錢回報或果效的話,我則認為是十分愚蠢。
最後,聖經警告人借貸的危險,是由於人常常被貪婪和對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的佔有慾沖昏了頭腦。可是,只要有周詳的計劃、明智的建議、考慮、及禱告,借貸可以成為幫助你增加財富與收入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