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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2:1-46

馬太福音 22:1-46 CNV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個王,為兒子擺設婚筵。他派僕人去叫被邀請的人來參加婚筵。但他們不肯來。他再派另一些僕人去,說:‘你們告訴被邀請的人,我已經預備好了筵席,公牛和肥畜已經宰了,一切都預備妥當。來參加婚筵吧!’但那些人卻不理會就走了;有的去耕田,有的去作買賣,其餘的抓住王的僕人,凌辱他們,並且把他們殺了。王就發怒,派兵消滅那些兇手,焚毀他們的城。然後對僕人說:‘婚筵已經預備好了,只是被邀請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到大路口,凡遇見的,都請來參加婚筵。’ “那些僕人就走到街上,把所有遇見的,不論好人壞人,都招聚了來,婚筵上就坐滿了人。王進來與赴筵的人見面,看見有一個人沒有穿著婚筵的禮服,就對他說:‘朋友,你沒有婚筵的禮服,怎能進到這裡來呢?’他就無話可說。於是王對侍從說:‘把他的手和腳都綁起來,丟到外面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法利賽人就去商量,怎樣找耶穌的話柄來陷害他。他們派了自己的門徒和希律黨的人一同去問耶穌:“老師,我們知道你為人誠實,照著真理把 神的道教導人,不顧忌任何人,因為你不徇情面。請把你的意見告訴我們,納稅給凱撒,可不可以呢?”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虛偽的人,為甚麼試探我呢?拿納稅的錢幣給我看看。”他們就拿了一個銀幣給他。耶穌問他們:“這是誰的像,誰的名號?”他們回答:“凱撒的。”他就對他們說:“凱撒的應當歸給凱撒, 神的應當歸給 神。”他們聽了,十分驚奇,就離開他走了。 撒都該人向來認為沒有復活的事。那一天,他們前來問耶穌:“老師,摩西說:‘如果一個人死了,沒有兒女,他的弟弟應該娶他的妻子,為哥哥立後。’從前我們這裡有兄弟七人,頭一個結了婚,沒有孩子就死了,留下妻子給他的弟弟。第二個、第三個直到第七個都是這樣。最後,那女人也死了。那麼,復活的時候,她是這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耶穌回答他們:“你們錯了,因為你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 神的能力。復活的時候,人們也不娶也不嫁,而是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關於死人復活的事, 神對你們講過:‘我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你們沒有念過嗎? 神不是死人的 神,而是活人的 神。”群眾聽了他的教訓,就十分詫異。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使撒都該人無話可說,就聚集在一起。他們中間有一個律法家,試探耶穌說:“老師,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是最重要的呢?”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和它相似,就是要愛人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書,都以這兩條誡命作為根據。” 法利賽人聚在一起的時候,耶穌問他們:“你們對基督的看法怎樣?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大衛的子孫。”耶穌就說:“那麼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會稱他為主呢?他說: ‘主對我的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把你的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大衛既然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沒有人能夠回答他。從那天起,也沒有人敢再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