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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 2:11-36

撒母耳記上 2:11-36 CNV

後來,以利加拿回拉瑪自己的家去。那孩子卻留在以利祭司面前事奉耶和華。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無賴,不尊重耶和華,也不理會當時祭司待人民的規矩。凡是有人獻祭,在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裡拿著三齒的叉,把叉子插入煎盤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叉子插上來的,祭司都拿去。所有到示羅來的以色列人,祭司都是這樣待他們。還有,在焚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把祭肉交給祭司燒烤吧,因為他不會向你要煮過的肉,單要生的。”如果那人對僕人說:“必須先把脂油焚燒了,然後你才可以隨意去拿。”他就說:“不可以,你現在就要給我,否則我就搶去。”這樣,那兩個青年人在耶和華面前所犯的罪很大,因為他們藐視獻給耶和華的祭物。 那時,撒母耳還是個孩童,束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事奉。撒母耳的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她和丈夫一同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就帶來給他。以利給以利加拿和他的妻子祝福,說:“願耶和華從這婦人身上還給你後裔,代替你獻給耶和華的孩子。”他們就回自己的地方去了。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再懷孕,先後生了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以利已經非常老了,聽見自己的兒子對待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又聽見他們與在會幕門口侍應的婦女同寢。以利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作這些事?我親自從眾民那裡聽見了你們的惡行。我兒啊,不要這樣,因為我聽見的消息很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子民違背律法。如果有人得罪人,有官長懲罰他;如果有人得罪耶和華,有誰為他求情呢?”他們卻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有意要殺他們。那孩子撒母耳的身量,耶和華和眾人對他的喜愛,都不斷增長。 有一位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這樣說:‘你父家在埃及法老家為奴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我不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選出他們作我的祭司,上我的壇燒香,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嗎?我不是把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了你的父家嗎?你們為甚麼輕視我所吩咐要為我居所獻上的祭牲和禮物呢?你為甚麼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用我子民以色列所獻一切最好的禮物自肥呢?’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的家和你的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耶和華卻說:‘我決不容你們這樣行了,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受到輕視。日子快到了,我要砍下你和你父親的膀臂,使你家中再沒有有權勢的長者。我賜給以色列人的一切福分,你必像一個對頭,以嫉妒的眼光來看;而在你的家中,必永遠再沒有有權勢的長者。我必不從我的祭壇那裡滅絕你家的人,免得你的眼睛昏花,心靈憂傷,但所有你家中增添的人都必像世人一樣死去。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所要遭遇的事,是給你的一個證據:他們二人必同日而死。我要為自己興起一位忠心的祭司,他必依照我的心意行事;我要為他建立一個穩固的家,他一生必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你家中剩下的人,都要來向他下拜;求一個銀幣,一塊餅,也要說:求你容我參與祭司的職務,使我可以有點餅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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