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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1-43

路加福音 18:1-43 和合本2010 - 神版

耶穌對門徒講了一個比喻,為了要他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他說:「某城有一個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人。 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冤家,求你給我伸冤。』 他很久不受理,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人,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糾纏我。』」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的官所說的話。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豈會延遲不給他們伸冤嗎? 我告訴你們,他很快就要給他們伸冤。然而,人子來的時候,能在世上找到這樣的信德嗎?」 耶穌向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講了這比喻: 「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法利賽人獨自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我每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 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 有人甚至連嬰孩也帶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接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絕不能進去。」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善良的老師,我該做甚麼事才能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善良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善良的。 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耶穌聽見了,就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他聽見這些話,就很憂愁,因為他很富有。 耶穌見他變得很憂愁,就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都能。」 彼得 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是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兄弟、父母、兒女的, 沒有不在今世得更多倍,而在來世得永生的。」 耶穌把十二使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 耶路撒冷 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他將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向他吐唾沫,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天他要復活。」 這些事門徒一點也不明白,這話的意思對他們是隱藏的;他們不知道所說的是甚麼。 耶穌將近 耶利哥 的時候,有一個盲人坐在路旁討飯。 他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他們告訴他,是 拿撒勒 人耶穌經過。 他就呼叫說:「 大衛 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 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 大衛 之子啊,可憐我吧!」 耶穌就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他到了跟前,就問他: 「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耶穌對他說:「你看見吧!你的信救了你。」 那盲人立刻看得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給 神。眾人看見這事,也都讚美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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