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8:8-32
民數記 18:8-32 CCB
耶和華對 亞倫 說:「你看!我讓你照管 以色列 人獻給我的舉祭,把一切聖物賜給你和你的子孫,作為你們永遠當得的份。 以色列 人獻給我的至聖之物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中留下不燒的部分,都歸你和你的子孫。 你們男子都可以吃這些聖物,要在極其聖潔的地方吃。要把這些視為聖物。 以色列 人獻的舉祭和搖祭也都歸你,我已把它們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你們永遠當得的份。你家中所有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我把 以色列 人獻給耶和華的初熟之物——最好的新油、新酒和五穀都賜給你。 他們獻給耶和華的一切初熟之物都歸你,你家中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以色列 人永遠獻上的一切都要歸你。 奉獻給耶和華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都歸你,但要贖出長子和不潔淨的頭生牲畜。 他們要在滿月的時候被贖回,以聖所的秤為準,即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贖價是一兩銀子。 頭生的牛、綿羊和山羊不用贖出來,牠們都是聖物。你要把牠們的血灑在祭壇上,把脂肪燒掉,作為獻給耶和華的馨香火祭; 牠們的肉要歸你,正如搖祭的胸肉和舉祭的右腿肉一樣。 以色列 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中,我把舉祭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你們永遠當得的份,這是我與你及你的後代所立的永世之約。」 耶和華對 亞倫 說:「你在 以色列 人的土地上不可有產業,在他們的財物上不可有份,因為我是你在 以色列 人中的所得之份,是你的產業。 「我要把 以色列 人出產的十分之一賜給 利未 人作產業,作為他們在會幕司職的酬勞。 今後 以色列 人不可走近會幕,以免因犯罪而死。 只有 利未 人可在會幕司職,他們要擔負觸犯聖幕的罪責,這是你們世代當守的永久律例。 利未 人在 以色列 人中不可有產業, 因為我已經把 以色列 人獻給耶和華的十分之一舉祭賜給他們作產業。因此,我吩咐他們不可在 以色列 人中有產業。」 耶和華對 摩西 說: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利未 人。 「你們從 以色列 人手中得到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十分之一後,要從中取出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這就算作你們獻上了麥場的五穀和榨酒池的酒。 這樣,你們要從 以色列 人給你們的十分之一中,拿出一部分獻給耶和華作舉祭,將這舉祭歸給 亞倫 祭司。 你們要把所得之物中至聖至好的獻給耶和華作舉祭。 「你要告訴 利未 人,『你們奉獻了最好的以後,其餘的算作你們麥場上的五穀和榨酒池的酒, 你們和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因為這些是你們在會幕司職的酬勞。 你們獻上最好的以後,享用這些就不會獲罪了。你們不可褻瀆 以色列 人獻上的聖物,免得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