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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18:8-32

民數記 18:8-32 RCUV

耶和華吩咐 亞倫 說:「看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 以色列 人一切分別為聖之物,交給你照管;我把受膏的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作為永遠當得的份。 這是至聖供物中所給你的,一切獻給我為至聖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不被火燒的供物,都要歸你和你的子孫。 你要把它當作至聖之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要以這祭物為聖。 這也是你的, 以色列 人所獻的舉祭和搖祭,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永遠當得的份;你家中任何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凡最好的新油、最好的新酒和五穀,就是 以色列 人獻給耶和華的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凡他們從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的初熟之物也都要歸給你。你家中任何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以色列 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給你。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凡頭胎的,都要歸給你;但是人的長子,一定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中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其中一個月以上所當贖的,要照你的估價,按聖所的舍客勒,付五舍客勒銀子將他贖回,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但是頭生的牛,或頭生的綿羊,或頭生的山羊,卻不可贖,因為牠們都是聖的。要把牠們的血灑在祭壇上,把牠們的脂肪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牠們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 凡 以色列 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永遠當得的份。這要成為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永遠的鹽約。 耶和華對 亞倫 說:「你在 以色列 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份。在 以色列 人中,我是你的份,你的產業。 「至於 利未 的子孫,看哪,我已賜給他們 以色列 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為業,作為他們在會幕中事奉的酬勞。 以色列 人不可再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當罪而死。 惟獨 利未 人要在會幕中事奉,他們要擔當罪孽,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 以色列 人中不可有產業; 因為 以色列 人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 利未 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他們不可在 以色列 人中有產業。」 耶和華吩咐 摩西 說: 「你要吩咐 利未 人,對他們說:你們從 以色列 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從這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這可算為你們的舉祭,如同禾場上的穀,酒池中盛滿的酒。 這樣,從 以色列 人中所收取所有的十分之一,你們要從其中取舉祭獻給耶和華;你們要把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 亞倫 祭司。 你們要將給你們一切禮物中最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你要對 利未 人說:當你們把其中最好的獻上為舉祭之後,這剩下的就算是你們禾場上的農作物,酒池中的酒。 你們和你們的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這本是你們的賞賜,是你們在會幕裏事奉的酬勞。 當你們把其中最好的獻上為舉祭,就不致於因它擔當罪。你們不可玷污 以色列 人的聖物,免得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