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荣耀神预览
我们与政府的关系
基督徒是神国度的“公民”。神是基督徒的生命之主,“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 5:29)。但这并不能免除信徒顺服人类政府的责任。相反,掌权的都是神为了我们的益处设立的。
圣经对掌权者的使命有明确的阐述:他们应当赏善罚恶;应当通过制订和施行法律来防止社会混乱;应当引导人民行义。同样,人民也应当遵守政府的法律。
只有一种情况下,我们应该不顺服政府,就是当政府逼迫我们违反神的诫命时。那么此时,我们确实应当“顺从神,不顺从人”。但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我们即使不喜欢,也应该“顺服人的一切制度”。
你觉得哪些法律规章特别难以顺服?哪些法律规章特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