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3:4-28

利未记 13:4-28 CUNPSS-神

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灾病止住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还要将他关锁七天。 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那人就要洗衣服,得为洁净。 但他为得洁净,将身体给祭司察看以后,癣若在皮上发散开了,他要再将身体给祭司察看。 祭司要察看,癣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 「人有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面前。 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 这是肉皮上的旧大麻风,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 大麻风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 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 但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 祭司一看那红肉就定他为不洁净。红肉本是不洁净,是大麻风。 红肉若复原,又变白了,他就要来见祭司。 祭司要察看,灾病处若变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他乃洁净了。 「人若在皮肉上长疮,却治好了, 在长疮之处又起了白疖,或是白中带红的火斑,就要给祭司察看。 祭司要察看,若现象洼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发在疮中。 祭司若察看,其上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若在皮上发散开了,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灾病。 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发散,便是疮的痕迹,祭司就要定他为洁净。 「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带红的,或是全白的, 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变白了,现象又深于皮,是大麻风在火毒中发出,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 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 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乃是发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为洁净,不过是火毒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