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4:1-24

申命记 4:1-24 CUNPSS-神

「 以色列 人哪,现在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从遵行,好叫你们存活,得以进入耶和华-你们列祖之 神所赐给你们的地,承受为业。 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华-你们 神的命令。 耶和华因 巴力‧毗珥 的事所行的,你们亲眼看见了。凡随从 巴力‧毗珥 的人,耶和华-你们的 神都从你们中间除灭了。 惟有你们专靠耶和华-你们 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我照着耶和华-我 神所吩咐的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聪明。他们听见这一切律例,必说:『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聪明!』 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 神、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 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 「你只要谨慎,殷勤保守你的心灵,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又免得你一生、这事离开你的心;总要传给你的子子孙孙。 你在 何烈山 站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的那日,耶和华对我说:『你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们听见我的话,使他们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学习敬畏我,又可以教训儿女这样行。』 那时你们近前来,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冲天,并有昏黑、密云、幽暗。 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象。 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 那时耶和华又吩咐我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 「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 何烈山 、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象。 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么男像女像, 或地上走兽的像,或空中飞鸟的像, 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 又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 神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耶和华将你们从 埃及 领出来,脱离铁炉,要特作自己产业的子民,像今日一样。 耶和华又因你们的缘故向我发怒,起誓必不容我过 约旦河 ,也不容我进入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那美地。 我只得死在这地,不能过 约旦河 ;但你们必过去得那美地。 你们要谨慎,免得忘记耶和华-你们 神与你们所立的约,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华-你 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