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
18
祭司当得的分
1「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2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 3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4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5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6「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7就要奉耶和华-他 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8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不可随从异邦的恶俗
9「你到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 10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11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12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 13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应许兴起先知
14「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 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 15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 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 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 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 18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19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20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 21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22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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