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5:5-10

民数记 5:5-10 CSBS

耶和华指示 摩西 说: “你要吩咐 以色列 子民:如果有男人或女人犯了人常犯的任何罪,以致不忠于耶和华,那人就要承担罪责。 他要承认自己所犯的罪,按全数对他的亏负作出赔偿,并且加上五分之一,交给他所亏负的人。 但如果被亏负的人没有近亲为他接受损害赔偿,那么,这损害赔偿以及犯罪之人的赎罪祭公绵羊,都归于耶和华,归给祭司。 以色列 子民带到祭司那里的所有圣物中,凡是供物,都要归给祭司。 各人的圣物原属于自己,各人献到祭司那里的,要归给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