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28-36
利未记 7:28-36 CSBS
耶和华指示 摩西 说: “你要吩咐 以色列 子民:那向耶和华献上平安祭的人,要从他的平安祭物中取来祭物献给耶和华。 他要亲手带来耶和华的火祭;要把脂肪与胸肉一起带来,把胸肉作为摇献祭物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祭司要在祭坛上把脂肪烧献为烟,胸肉归属 亚伦 和他的子孙。 要把你们平安祭物的右腿作为供物归给祭司; 亚伦 子孙中献上平安祭的血和脂肪的祭司,要得这右腿作为他的份。 因为我已经从 以色列 子孙的平安祭物中,取了摇献祭的胸肉和供物的大腿,赐给祭司 亚伦 和他的子孙,作为他们从 以色列 子孙所得永远的份例。” 这是耶和华的火祭中 亚伦 受膏的份,以及他子孙受膏的份;在 摩西 把他们献给耶和华作祭司的那天, 就是 摩西 膏立他们的那天,耶和华指示要从 以色列 子孙的祭物中赐给他们,作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份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