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5:1-5

申命记 15:1-5 CSBS

每七年的最后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豁免的条例是这样的:所有的债主都要豁免他手中借给邻人的债,不可向他的邻人、他的弟兄追讨,因为耶和华的豁免已经宣告了。 你可以向外邦人追讨,但你弟兄所欠你的,你要放手豁免。 不过在你们中间本不会有贫穷人,因为在你的神耶和华所赐给你为继业,让你去继承的那地上,耶和华必定祝福你—— 你务必留心听从你神耶和华的话,谨守遵行我今天所吩咐你的这一切诫命。